新制度经济学重点整理

发布时间:2012-11-08 21:43: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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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概念、研究对象及基本假设

1、概念

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最早由威廉姆森提出。

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新古典经济学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科斯)。

2、研究对象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科斯);

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在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诺斯)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假设

1)效用最大化。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总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并把效用最大化假说扩展至所有人的选择,从而抛弃了新古典理论陈旧的二分法——家庭追求效用最大化,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

2)有限理性。

新古典经济学不仅把人假设为单一的经济人或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机器,而且假定经济人具备完全理性,即假定人随时随地都自觉地,而且全智全能追求最大化最优化,是具备完全理性的经济人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完全理性不符合人类行为的现实,因而提出了有限理性的假设。

有限理性。这种假设源于:

现实生活是复杂的

事物是发展的,因而其属性和状态是不稳定的和不可确知的,此二者决定了我们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

人的头脑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因而人的行为能力也是有限的

搜集信息、处理及计算、行为本身的执行都是有成本的。由此,人们有达到理性的意识,但又是有限的(西蒙,1972)。

3)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基本意思是,经济活动人会以狡黠的方式追求自身的利益,他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他会有目的地、有策略地利用信息(包括有时说谎、隐瞒、欺骗等)。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

科斯:《企业的性质》(1937)、《社会成本问题》(1960)等;

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1981)、《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0)等;

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85)等;

阿尔钦:《不确定性、进化与经济理论》(1950)、《信息成本、定价与资源闲置》(1969)等;

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1988)等;

张五常:《佃农理论》(1969)、《企业的契约性质》(1983)等。

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

产权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

组织理论(公司、国家治理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交易成本和产权;

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

数量经济史

认知,意识形态以及路径依赖的作用。

交易费用是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费用。

思考一个问题:既然市场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进行合作的最有效的形式,为什么还会有企业存在?

《企业的性质 》于1937 年发表在美国的《经济学》杂志上。

但是 企业的性质 在发表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并未得到经济学界的关注。

1960 年科斯教授的另一篇著名论文 社会成本问题问世以后,   引起了经济学界的轰动,人们才又回过头来挖掘  “ 企业的性质 ”  的价值。   所以说,社会成本问题的成功不仅是其理论上的推进,而且是其表达上的效应。

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定理

(一)康芒斯的交易

交易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单位。

交易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所有权的转移,是人与人之间对物的所有权的让渡或取得,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交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买卖的交易:即法律上平等的人们之间自愿的交换关系,主要表现为市场上人们之间平等的竞争性买卖关系。

管理的交易:即长期合约规定的上下级之间的不平等交易,主要表现为企业内上下级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

限额的交易:这也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关系,只是上级是一个集体的上级或它的正式代表如政府、董事会,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个人的关系。

不同的具体交易和在一起便构成了经济研究上的较大单位——“运行的机构或制度(无数次交易活动的结果)

(二)科斯的交易

在继承康芒斯把交易关系作为法律上所有权转让的制度的基础上,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认识交易的内涵

在多数场合,交易主要是指较狭小的市场交换或市场交易

把企业配置资源的活动在替代了市场交易的层面称为被组织的交易

交易是稀缺的、可计量的,交易的成本和收益也是可以计量和比较的

传统微观经济学没有认识到交易本身的稀缺性,甚至将其视为可以在市场中自动完成的,从而在研究资源配置效率时,没有考虑交易的影响

(三)威廉姆森对交易研究的贡献:交易的细化

1、交易

当一项物品或劳务在技术上可分的结合部发生转移时,交易就发生了

生产或提供商品服务的活动从技术上可分为一系列独立的活动过程,每个在技术上不可分的活动都是一个独立的活动过程,它们属于整个活动的一个阶段。当一项物品或劳务从一个阶段交到下一个阶段时,则会产生交易。

2、威廉姆森对交易研究的贡献:交易的细化

从交易维度分析交易的特性

交易是由它的维度来限定的,交易相异的主要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程度和交易频率

2、契约视角的交易费用研究

1)威廉姆森

从契约的角度分析交易费用

事前的交易费用——起草、谈判、保证落实某种契约的成本,即达成契约的成本;

事后的交易费用——签约之后的成本;

退约

因合同有误而更改合同的成本

仲裁费用(政府、法院、仲裁机构等)

为确保交易关系的长期化和持续化所付出的费用

共识:交易费用包括准备合同的成本、达成合同的成本、监督和实施合同的成本。

3、制度视角的交易费用研究(广义)

康芒斯的思路

交易是人与人之间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无数次的交易构成经济制度的实际运转,并受制度框架的制约

阿罗

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

制度的确立或制订成本

制度的运转或实施成本

制度的监督或维护成本(违反必究)

共识:交易费用实际上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交易费用就是“制度成本”,交易费用的变化可以体现出制度结构的变化

契约视角的交易费用研究

交易费用包括准备合同的成本、达成合同的成本、监督和实施合同的成本。

制度视角的交易费用研究

交易费用实际上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交易费用就是“制度成本”.

产权的定义

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不仅是人们对财产使用的一束权利,而且确定了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一些社会制度。

产权的基本属性

1)排他性

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拥有某物的产权,其他人或者群体就不能合法地拥有该物并对该物行使产权。

产权的可分割性

产权的初步分解:把产权区分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

可交易性

产权交易:买卖行为实质上就是商品的所有权与货币的所有权的交换。即交易行为本身就是产权的交易,这是一种广义的理解;狭义的理解是特指的,如企业的买卖(兼并)、股票的买卖、房地产的买卖、生产要素的买卖等等。

产权中的任何一项权利都是可交易的,不可交易的产权不是真正的产权,这包括产权的买卖、产权的转让等等。

产权的可交易性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条件。

产权的功能

产权的功能源于资源的稀缺性

一、激励和约束功能

如果经济活动主体有了界限确定的产权(不管什么产权,数量有多少),就界定了他的选择集合,并且使其行为有了收益保证或稳定的收益预期。这样,其行为就有利益刺激或奖励。

奖励功能与约束功能是相辅相成的。约束是一种反面的奖励。产权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又是一种责任关系。从利益关系说是奖励,从责任关系说则是一种约束。

二、外部性内在化

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方式行事的权利。

很显然,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

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德姆塞茨)

如对消费产生的垃圾征税。

专利权

当某个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

三、资源配置功能

是指产权安排或产权结构直接形成资源配置状态或驱动资源配置状态改变或影响对资源配置的调节。

产权的实质是界定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的关系、权利和义务。

产权的定义

:我拥有一亩水塘.

产权的构成

产权的基本属性:

1、排他性

2、可分割性

3、可交易性

科斯第一定理:

权利的初始界定是重要的吗?如果交易成本等于零,回答是否定的。

如果市场交易费用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会导致最佳的资源配置。

推论:通过清楚完整地把产权界定给一方或另一方,并允许把这些权利用于交易,政府能有效地解决外部性问题。

科斯第二定理:

权利的初始界定是重要的吗?如果交易成本不等于零,回答是肯定的。当存在交易成本时,可交易权利的初始配置将影响权利的最终配置,也可能影响社会总体福利。既然权利的初始配置影响到社会福利,因此应该选择提供较大社会福利的权利初始配置。

进一步思考上面的例子。假定法律赋予工厂排污的权利,居民必然地将选择为工厂安装污水过滤器?如果考虑到居民聚集在一起进行集体选择的交易成本,假定每户付出的此成本为30元。

那么结果只能是每个居民将花费75元购买净水器。

因此,交易成本能够改变法律规则的选择结果——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来说,赋予居民使用清洁水的权利,是更有效率的。

推论:

1、在选择把全部可交易权利界定给一方或另一方时,政府应该把权利界定给最终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或社会福利损失最小化的一方;

2、一旦初始权利得到界定,仍有可能通过交易来提高社会福利。但是,由于交易成本为正,交易的代价很高,因此。交易至少只能消除部分而不是全部与权利初始配置相关的社会福利损失。

科斯第三定理:

由政府选择某个最优的初始产权安排,就可能使福利在原有的基础上得以改善;并且这种改善可能优于其他初始权利安排下通过交易所实现的福利改善。

假设:政府能够成本比较低地近似估计并比较不同权利界定的福利影响,同时它还假定政府至少能公平、公正地界定权利

契约是指两人或多人之间为在相互间设定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经济学与法学意义上的契约的比较

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比法律上所使用的契约概念更为广泛,它包括:

法律效力的契约

默认契约

现代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实际上是将所有的市场交易都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并以此为分析基础。

默认契约没有法律效力,没有书面文本,但在一定范围内能约束各成员的行为。默认契约是一个长期性的、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契约双方对自己的权利义务都心照不宣,契约双方自觉遵守合作协议并相互信任。默认契约的存在有效地降低了契约双方交易时的不确定性,抑制了机会主义。

契约是指几个人(至少两人)之间达成的某种协议,意在做什么。

现代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实际上是将所有的市场交易都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并以此为分析基础。

契约的分类

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

完全契约是指缔约双方都能完全预见契约期内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并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担这些事项,当产生争议时,第三方按照契约约定强制执行。

不完全契约是指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契约当事人或契约的仲裁者无法观察或证实一切,造成契约的条款不可能是完全的。

从而使得契约当事人各方都知道契约的条款是不完全的,同时也知道需要协调不同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填补契约中的缺口,纠正扭曲的契约条款和更有效地适应以外的干扰。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美国三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经济学理论,为此他们获得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信息不对称是指契约当事人一方所持有的而另一方不知道的,尤其是他方无法验证(包括验证成本高)的信息或知识。

委托代理问题的原因

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目标

委托——代理问题根本原因在于:

信息成本的存在

契约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案例:

保险与信用的关系

公司治理问题

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产生的原因

有限理性

交易成本

信息不对称

语言使用的模糊性

市场的异质性,且人有追求垄断的倾向

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两个分支

交易费用经济学

产权经济学

契约概述

古典契约理论

新古典契约理论

现代契约理论

科斯的企业理论

1937年,科斯发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企业的性质》。

科斯的问题

既然市场价格机制可以自动协调个人之间的生产和需求,为什么存在企业这样内部不运用价格机制的组织?

为什么企业家协调与价格机制的协调总是并存的?

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科斯答案

在市场里存在企业的原因是:市场的价格机制并不免费,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企业出现在市场经济之中。

但是,为了节约更多的交易费用,企业要支付更多的组织成本。

The limit to the size of the firm is set where its costs of organizing a transaction become equal to the cost of carry it out through the market.

小结

契约是不可能完全的;

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方式影响交易费用;

企业不同于市场是因为权威的存在;

在权威下,市场式的议价消失,代之以上下级的代理人关系;

这种代理人关系不可避免产生费用。最后,企业的形态是使这些费用最小化的结果。

案例分析

三、需要什么样的制度

1、不同制度的不同绩效

考试及格制度:60/20/90分三种及格制度——有何制度含义?

2、同一制度的不同绩效:以家庭承包制为例

生产性努力与分配性努力

生产性努力:是指为增加企业价值而进行的努力。

分配性努力:是指人们努力将别人的财富转化成自己的财富。

故事

贵州省从1979年底就开始了大面积推行家庭承包制。在农业种植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缓解了始终不能解决的群众温饱问题。但在山地开发方面则诱发了农民的破坏积极性,创造了农村改革后毁林开荒的“奇迹”。1980年全省毁林开荒32.25万亩,198150.60万亩,1982年虽采取了管制措施,但毁林仍达30.56万亩。从而成为继1958年“大跃进”时的“大炼钢铁”、“十年浩劫”中的“以粮为纲”之后的第三次生态大破坏

同样,在湖南省怀化地区,承包制在山地上也并未象在耕地上一样,立即唤起农民对土地的生产性热情,而是在许多地方出现了乱砍滥伐现象。尤其是1984 年在中央“1号文件”放宽林业政策,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木材自由上市后,一下子在全区范围内出现了多起大面积乱砍滥伐事件,如在该区的通道县,22个乡镇中仅有2个未发生此类事件。

欧洲人是如何移民到澳洲的——坐船——大部分是罪犯。在18-19世纪英国派人用轮船运送罪犯——起初的办法是政府对私人船长按运送的人头付费,费用足以保证每个罪犯的食物和医疗保障——但贪心的船长提供的条件简陋,并囤积食物(到澳洲后将集余的食物卖掉)——平均死亡率30%

如何减低死亡率?

提高补贴标准

提高船长的机会成本(按死亡率的高低给予处罚)

派员随行监督

四、 三种典型的制度

李四有一包香烟,让张三帮忙卖掉:

卖掉后给李四8元,剩下的归张三(承包制)

卖掉后支付张三2元,剩下的归李四(工资制)

卖掉后的收入由李四、张三按82分成(分成制)

问题:这三种制度各自隐含怎样的经济含义?

——这是在一般情形下讨论的

一种制度安排是否有效,还必须考虑其所处具体的环境。一项制度在某种环境中有效,在另一环境条件下可能低效率。

继续以“分成制”为例——美国学者认为它低效率:因为他的国情是地多人少。中国的学者(张五常)则认为其是有效的: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分成制在封建社会存在了上千年。

思考问题:中国人多地少为什么会使“分成制”有效率?

一个好的制度,不仅要求设计成本、实施成本低,而且还能诱导生产性努力,抑制分配性努力,约束机会主义行为

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导致不同的经济绩效;同一制度安排,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也会产生不同的经济绩效。制度选择应与具体环境(产业环境、市场环境、资源环境等)相一致。

制度的定义

康芒斯认为制度是控制个体行动

诺斯: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舒尔茨: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用中国的俗话说即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的分类

David Feeny将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宪法规定的秩序,其他一般的制度安排和行为规范

起源上的分类:内在制度(internal institutions)与外在制度(external institutions——前者从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它体现着过去曾有利于人类的各种解决办法;如习惯、伦理规范、礼貌和商业习俗。后者是被自上而下强加并执行的,它由一批通过政治过程获得权威的代理人设计和确立,如司法制度,通常配有惩罚措施。

与上一分类类似。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的主要特征在于其具有强制性,主要有法律法规、组织安排和政策以及契约等。非正式制度具有自律性,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

从历史来看,在正式制度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制度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制度也只是制度体系中的一小部分,或者说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规范、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基本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一般来说,正式制度的变迁可以是突变式也可以是渐进式的,而非正式制度的改变只能是渐进式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些具有国际惯例性质的正式制度可以从一个国家移植到另一个国家,而非正式制度由于内在着传统根性、民族习性和历史积淀,其可移植性就差得多

核心制度与边缘制度:前者处于社会的核心地位,在该社会起主导作用;后者处于核心制度的外围,它服务于该社会的核心制度

核心制度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之中,它由该社会的主流信念所决定,反映了该社会的基本特征,它是社会主导集团所奉行的社会组织原则和所追求的社会目标之具体化。在社会主流信念改变之前,核心制度是不会发生变革的。

边缘制度是同社会的主流信念相矛盾的制度安排,故它只能处于该社会的边缘,无法在该社会取得主导的地位。一个社会是否存在这类边缘制度,视该社会的核心制度在长期内能否独立生存而定。

核心制度的创立,直接体现了主导集团所奉行的主流信念和所追求的社会理想;边缘制度能够生长出来,也首先是主导集团出于使核心制度能够长期生存的目的,这同样是为了使主流信念能够更有效地长期坚持下去。

制度的功能

1)降低交易成本。有效的制度能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2)为经济提供服务。舒尔茨认为,制度的功能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每一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经济价值。

如货币的特性之一是提供便利;

租赁、抵押货物和期货可以提供一种使交易费用降低的合约;

市场可以提供信息;

保险公司可以共担风险;

学校等可以提供公共服务等。

3)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传统经济学强调了经济当事人之间的竞争,而忽略了合作。从这一角度来讲,可以说制度就是人们在社会分工与协作过程中经过多次博弈而达到的一系列契约的总和。制度为人们在广泛的社会分工中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通过规范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从而促进了合作的顺利进行。

4)提供激励机制。所谓激励,就是要使经济活动当事人达到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具有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内在推动力。通俗地说,就是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一个有效的制度,应明确界定行为主体获取与其努力相一致的收益的权利。如果私人为了某项发明而投入的私人成本超过了他可能得到的私人收益,就是说,他为了发明承担了高昂的代价与费用,但发明的收益外在化地被他交易对象之外的第三者免费地享受了(搭便车),那么个人通常就没有动力去从事这些有益的活动。

5)提供保险功能。这一保险机制的关键是能够帮助人们形成他们对自己经济行为可以合理把握的预期。财产权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处在经济活动中的人们就缺少基本的安全感,这一点常常是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源。经验表明,滥用资源、不重积累、分光吃净等短期化行为,是现行制度保险功能残缺的表现。

总体来说,制度决定了社会和经济的激励结构。不过,制度有哪些功能,确实是一个难以简单概括的问题。

制度的起源

经过许多世纪的反复学习,人类学会了三种办法来控制社会,以防止这个社会随时可能面临崩溃的危险。

第一种办法:利用传统观念来组织社会。传统观念保证了一个社会的稳定。不断地重复养成了习惯、形成了惯例;不断地交流与学习,形成了习俗、文化与传统;与环境的不断博弈,形成了认知体系,从而构建了意识形态。因此,传统观念一方面为合作提供了合理性辩护,另一方面也同时对合作中的个人提供了一套约束。

第二种办法:利用强制来控制社会。通过武力或武力威胁、权力或权威的强制来迫使社会所需要进行的各种事务(包括分工与协作等)得以完成,它通过处罚的办法使违令者付出高昂代价,由此来保证社会的持续存在。

第三种办法:很久以来,人类就根据这两个解决办法中的这一个或那一个来应付生存问题。大约在600年前,人类才发明了第三种办法,这就是市场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促使每个人努力工作的是求利这一吸引力,而不是传统的拉力或强制的约束力。虽然每个人仍俱贪得的本能,但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使得这个社会井然有序(亚当·斯密:不要担心私欲,竞争会导致利己心转化为社会公德)。

传统、强制、市场制度等诸如此类,保证了社会秩序与凝聚力,但似乎还没有说明人们为什么需要合作、需要制度安排。

一、制度变迁的含义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

1)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

2)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

3)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活动的制度结构的改善过程。

制度变迁意味着制度创立、变更随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

制度变迁也可称为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的含义,就是指从一种制度安排,经过人们的修正、完善、更改、替代、转换、废除、创立、创新等各种方法而变为另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制度变迁也就是制度变革、制度变化、制度更新。

制度变迁

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

制度变迁的方式

所谓制度变迁方式,是指制度创新主体为实现一定目标所采取的制度变迁形式、方向、突破口、速度、时间路径等的总和。

1、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这种划分依赖于变迁是由一个(群)人的自发引起还是由政府法令强制推行。

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制度的创新是由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得机会时,所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其特点可概括为:①盈利性。即只有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有关创新群体才会推进制度变迁;②自发性。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制度变迁过程。因而制度的转换、替代、扩散都需要时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2、渐进式变迁与突进式变迁:是从制度变迁的速度来划分的。

所谓渐进式变迁,就是变迁过程相对平衡、新旧制度之间的轨迹平滑,不引起大的振荡的变迁方式。这种方式决定了从启动变迁到完成变迁需要较长时间。突进式变迁也可称之为激进式或革命式变迁,还被比喻为休克疗法。它一般是迅速地废除或破坏旧制度,制订和实施新制度。

有人认为,渐进式变迁就是诱致性变迁,突进式变迁就是强制性变迁。这是欠妥的。因为渐进与突进的方式划分是以变迁速度为依据的,而诱致与强制则主要是针对变迁主体而言的。事实上政府进行强制性变迁时也可采用渐进的过程。同样,诱致性的自下而上的变迁有时也以突进方式出现,最典型的莫过于农民起义(如太平天国农民起义)。

3、主动式变迁与被动式变迁:从制度变迁主体的态度来划分的。

主动式变迁是一些主体从利益出发对现存制度进行的主动变迁或创新。制度是多个利益集团力量对比的结果。当一个(些)利益集团发现制度不均衡而存在获利机会时,它们会发动制度变迁。另一些集团由于不存在潜在收益,因而缺乏制度创新的动力。但是当某些主体已经发动并实施制度变迁时,制度结构进而利益结构就会发生变化,那些原来缺乏变迁动力的主体因受到变革的影响与冲击,若不适应这种变迁就会蒙受损失,这时他们不得不被别的主体牵动着进行制度变迁。这种变迁就是被动式变迁。例如,当一个国家的劳动法、工资法等发生变化后,企业则不得不改变其用工制度。

4、局部变迁与整体变迁:这是从变迁的范围来划分的。

局部变迁是指某个方面或某个层次的制度独立于其他制度而变革,一个国家的某些地区的制度独立于其他地区而变迁也是局部变迁。整体变迁就是指特定社会范围内各种制度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变迁。

严格讲来,整体性的制度变迁是不可能的,即使正式制度可以进行整体性变迁,但非正式制度则是难以进行的。或者可以这样说,正式制度可以进行局部性变迁,也可进行整体性变迁,但非正式制度则只能进行局部性变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501b4033687e21af45a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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