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4-03 23:48: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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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
身份证号码

(个人参保号)单位名称人员类别

联系电话


年龄

境内参保职工(□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财政统发工资人员)

境外(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参保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顺产(98天)
多胞胎(每生多1个增加15天)难产(98+30=128天)
胎儿数


分娩日期签发日期签发日期
医疗机构名称

手术日期
划入方式
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类别


计划生育服务证号码

生育医学证明号码

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机关

出具医学证明医疗机构

妊娠4个月以下人流(15天)
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自然流产42天)
取出宫内节育器(1天)
医疗机构名称手术日期
计划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生育施行输卵管结扎(21天)
手术施行输精管结扎(7天)休假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本人生育保险有效缴费月数累计已达12个月,现按相关规定申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以上内容填写真实,若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领人(代理人)签字:




用人单位意见:
该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开始日期:年月日

是否已垫付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是已垫付生育津贴天

□否
同意将生育津贴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单位账户□财政专户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办理意见


经办人:(办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规格为A4纸,请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水笔,中文正楷填写;请于相应“□”内打“√”或涂黑。
2.参保职工属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生育津贴划回财政国库账户,用于冲减相应的统发工资支出。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的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在次月申报工资统发数据时,一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事务部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将差额部分支付给个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487e5a3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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