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4-03 23:48: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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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号码
(个人参保号)单位名称人员类别
姓名联系电话
年龄
□境内参保职工(□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财政统发工资人员)
□境外(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参保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顺产(98天)
□多胞胎(每生多1个增加15天)□难产(98天+30天=128天)
胎儿数个
分娩日期年月日签发日期年月日签发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名称
手术日期年月日
划入方式
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类别
女职工产假
计划生育服务证号码
生育医学证明号码
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机关
出具医学证明医疗机构
□妊娠4个月以下人流(15天)
□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自然流产(42天)
□取出宫内节育器(1天)
医疗机构名称手术日期
计划□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生育□施行输卵管结扎(21天)
手术年月日□施行输精管结扎(7天)休假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本人生育保险有效缴费月数累计已达12个月,现按相关规定申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以上内容填写真实,若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领人(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该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开始日期:年月日
是否已垫付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是已垫付生育津贴天
□否
同意将生育津贴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单位账户□财政专户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办理意见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