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惹事生非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如惹事生非、带违禁物品等),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家长没协同教育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学生家长定期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每学期不少于2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4761691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91ba2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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