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湘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19
【实施日期】2008.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开局年。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0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逐项落实到各级各有关单位(具体情况见附件)。希望各级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工作,按进度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08年湘潭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解表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湘潭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解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3b98e43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d3a88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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