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饲料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鱼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饲料总价壹佰伍拾万元整。
2、 乙方提货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 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 甲方所供鱼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4、 如乙方在鱼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 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5、 履行地点和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6、 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 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
10、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 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138******** 电话:188********
农行账号:62848 0741 7043 46211
合同有效期限:自2015年 5月 20日至 2015年 12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3a3369f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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