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冻结操作技术规程(国家规范)

发布时间:2014-06-14 10:30: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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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冻结操作技术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SC/T 3005-1988

发布日期:198811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冻结的一般规定、温度、湿度、冻结时间和镀冰衣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海、淡水鱼的冻结,其他需冻结的水产品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C/T3005-1988

  3. 一般规定

  31 海、淡水鱼及其他水产品在冻结前需按生产要求进行整理或包装。

  32 进冻前渔获物的处理应符合ZB B53003的规定。

  33 冻结中接触水产品的设备、器具、包装材料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34 水产品在冻结过程中,除水及按规定允许使用的物质外,不得使用其他添加物。

  4. 温度、湿度

  41. 温度

  411 海、淡水鱼及其他水产品冻结之前,其中心温度应低于20℃。

  412 吹风式冻结,其室内空气温度应低于或等于-23℃;接触式(平板式、搁架式)冻结,其设备表面温度应低于或等于-28℃。

  413 冻结间进货前,其房间或设备应进行必要的预冷却。

  414 冻品中心温度:冻结终止,冻品的中心温度应低于或等于-15

  42 温度检测

  421 中心温度:温度计感温插入位于冻块中心的钻孔或切孔内,放置5min后读数。

  422 冻结间室温:测温仪表应设置在便于查看并正确反映冻结间温度的位置,一般每2h测定一次。

  423 测温仪表的温度允差应符合该仪表厂标准规定,并要求每年检定一次。

  43 湿度

  冻结间室内空气相对湿度要求不低于90%

  5. 冻结时间

  冻结开始至冻结终止时间不超过20h,对于单个冻结及接触式平板冻结,其冻结时应不超过8h

  6. 镀冰衣

  61 不加包装的冻鱼,冻结脱盘后即进行镀冰衣。

  62 用于镀冰衣的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并需经预冷或加冰冷却,水温不应低于或等于4℃。

  63 镀冰衣时,冻鱼应被浸没在水中或用水喷淋,使其表面包有适量而均匀透明的冰衣。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农业部水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天敏,汪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2460bd78762caaedc33d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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