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3 20:17: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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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二、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领导和统筹管理;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受理投诉;3.研究生处负责整体组织,制定相关工作规范与工作程序,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4.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学院负责人、学院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若干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政审教师组成。三、复试(一)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1:1.4。复试分数线如下:专业学位名称招生计划类型总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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