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分配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立即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邯教〔2017〕253号)文件要求,做好分配生审核确定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所有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按照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分配生志愿。凡符合分配生条件但未填报中考志愿和分配生志愿的考生,将不能享受分配生优惠条件。
二、各学校要将符合条件的分配生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3日-9日。
三、学校填写《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申报表》(附件2)和《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招生申报花名册》(附件3),花名册按照中考成绩(试点校按照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同时报送DBF数据库,结构见附件1,上述材料于7月6日下午16:00前报教育宾馆。
本文件的电子稿及表格在基础教育处公用邮箱下载,hdsjyjpjc@163.com,密码:6269930。
高中教育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附件1:
分配生数据说明附件2
符合 中学分配生条件
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申报表
毕业学校: 学籍号:
附件3
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招生申报花名册
毕业学校 (盖章) 符合 中学分配生条件
校长签字: 审查人签字: 2017年7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ea89dcb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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