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模式思考作者:曾明英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03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海外房地产投资开始成为各个投资方的关注热点之一,同时,基于对长远合作战略的考量,如何选择与海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将是进军海外的国内房地产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主要针对于东非坦桑尼亚的合作模式选择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说明。
关键词:海外房地产;项目合作;合作模式;共赢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新时代的对外投资合作指明了方向。在房地产开发领域,要想实现在海外合作的途径中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就要认真思考合作的模式并有所创新。
一、各方的商业诉求
通常情况下,在海外房地产开发的合作投资项目当中,中外双方都有各自的商业诉求。首先,我方企业在中外合作当中通常都希望能够主导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营销等过程,以保证在东道国的投资项目当中根据其商业思路进行施行。而对于我方合作的东非坦桑尼亚则想在贡献自己的土地之后,等待我方在建成了房地产项目后从中取得相应的土地增值。
二、海外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模式思考
就经验来讲,在我方企业与海外企业联合开发的产地产投资合作中有两种模式,即合资开发模式与协议联合开发模式。
(一)合资开发模式
合资开发模式指的是我方与外方进行合资协议的签订,并共同的设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来从事房地产有关的开发工作。
1.销售收益分配机制
通常情况下,在传统的合资开发模式下,我方与对方分别以其土地、资金向合资公司进行注资,并根据其对合资公司的贡献价值为主要依据,从而获取相应的公司股权,并根据其股权比例,进行公司的利润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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