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9 14:4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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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 2010 年度机构 、 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 (合编办〔2010〕157 号) ,现将 肥西县 2010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通过 2002 年、2004 年、2005 年、2007 年和 2009 年县乡机构改 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 32 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 8 个;县 政府工作部门 24 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 3 个、直属事业单位 9 个。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4 个。群众团体组织 5 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 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 2004 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 31 个调整至目前 14 个镇。县本级行政编制为 635 名,实有人员 798 人;乡镇行政编制 708 名,实有人员 608 人;政法专项编制 739 名,实有人员 681 人。全县县属事业单位 372 家,事业编制总数 10672 名,实有人员 10378 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 8348 名,差额拨款编制 1455 名,自 收自支编制 869 名;全额拨款人员 7935 人,差额拨款人员 1017 人, 自收自支 1426 人。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根据国务院第 486 号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条例》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190 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24 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 编制管理规定》 ,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 工作的意见》 (肥发〔2009〕4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 理的通知》 (肥编〔2009〕13 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 管理工作的意见》 (肥发〔2009〕4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 制管理的通知》 (肥编〔2009〕13 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 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 坚持“撤 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 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 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 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 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 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 定,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 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 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截止 2010 年 11 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48 家,其
中新登记的 21 家,注销登记的 1 家,需要参加年检的 168 家,变更 58 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 159 家,年检合格 159 家,年检合格 率达 100%。(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县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 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 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 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 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 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 2%的机动编制, 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 也 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 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 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 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 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 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 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 24 个。二是现有公务 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 现有核定的数额。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 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 立 27 个工作部门,经 2010 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 24 个政府工 作部门,减少 3 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 号文件规定, 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 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 8 家事业单位(不含 7 家中小学) , 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 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 6 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 的 16 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 263 家(不含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 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6459 名, 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7215 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 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 制 756 名。2010 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 11 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 2 名,增加 9 名。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 虽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 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 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 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 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 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努 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 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 5 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 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 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 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 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特此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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