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合同

发布时间:2015-08-12 15:52:5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养护工程安全合同

甲方:青海省第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甘河项目部

乙方: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在于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和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签定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应遵循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工作车辆必须证照及各种手续齐全放可驾驶作业,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严禁机驾人员在车辆的前后左右躲凉。

  第二条:乙方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若发现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乙方在清扫 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业,

    2、凡需占道进行绿化作业的,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如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清扫、绿化养护作业。

   第四条:乙方在公路巡查应注意的事项: . 

   1、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养护人员要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并认真填写好《巡查日志》,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认真做好《巡查日志》的归档工作。

   3、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管委会处理,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由于乙方违反JTG H30-2004<<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青海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同时将依情节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 日至

签定日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8ec0dc2e3f5727a4e9624c.html

《公路养护安全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