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2)

发布时间:2020-03-28 23:25: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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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幼儿,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教委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幼儿园疫情排查人------长------教委------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宿管员(2分钟)→幼儿园疫情排查人(2分钟)→长组织排查(5分钟)-教委

(3)有事由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二○一六年三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cb2b7f20a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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