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0-04-10 20:50: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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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号:0600142-S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职工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未就业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生育时间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是□ 否□

生育类别

□平产 □助娩产 □剖宫产

□不满3个月流产 □34个月流产 □4个月流产

□上环 □取环 □结扎

□其他

胎儿数

孩次

结果送达

方式

(勾选)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职工意见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盖章)

年 月 日

社保经办

机构核定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填表说明:

1. 申请报销女职工费用的,请在“职工姓名”和“社会保障号码”中填写女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在申请表下方备注栏处填写男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的,在“职工姓名”和“社会保障号码”中填写男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未就业配偶”和“身份证号码”中填写女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生育时间”指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

3 “胎儿数”指本次生育的胎儿数量,如为双胞胎填“2”,如为计划生育手术则填“0”。

4. 申请人除填写本表外,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2)申请流产、引产待遇的: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3)申请取环、放环、结扎等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一份。

4)申请未就业配偶待遇的: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未就业承诺书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表单号:0600142-J1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单位名称

生育(计划生育)类别

生育(计划生育)时间

计发基数(元)

产假天数

胎儿数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明细

项目

核定费用

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金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其它费用

扣除费用

核定金额合计

未就业配偶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明细

项目

核定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金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扣除费用

核定金额合计

社保经办

机构核定

意见

(盖章)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本人(存入档案)、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c6738c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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