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商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支付结算办法》及《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商行网上银行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 网上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纳入综合业务系统处理。
第四条 农商行营业网点为注册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注册用户应承诺已经完全知悉和接受网上银行各项服务内容,并自愿在此基础上与农商行签订客户服务协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逐级审批制。县级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需向所属办事处(市联社)提交业务开办申请,经办事处(市联社)审核同意,上报省联社审批。
第七条 各营业网点对网上银行的业务需求,须由县级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提出逐级上报,由省联社统一组织修改完善。
第八条 网上银行客户是指访问农商行网上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查询或办理转账结算等业务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网上银行客户按客户身份性质不同,分为个人客户、单位客户。
第九条 网上银行注册客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被设置有唯一的客户号。在该客户号下可关联多个账户,被关联的多个账户必须是农商行开立的账户。
第三章 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十条 网上银行业务实行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四级管理。
第十一条 省联社职责:
(一)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网上银行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
(三)制定和修改全省统一制式客户服务协议、业务操作规程及各种凭证和表格。
(四)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及各类业务需求的最终审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bffa6196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8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