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雨露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培训的“两后生”子女(两后生是指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五年制中高职已注册学籍的一至四年级在读学生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系统申请、审核、补助工作调整为每年一次,定在秋季学期,一次补助发放为2000元。当年秋季学期漏报学生可在下一春季学期以纸质申请表(附件1)进行补报申请、审核,补助发放1000元。
三、时间安排。2016年秋季学期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5日-2017年3月15日,4月20日之前完成审核、资金发放。学生本人可在雨露计划网自行申报,也可报镇扶贫办来申报。
四、申请程序。实行“本人申请、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市级审定”工作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学校盖章的学籍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和“一卡通”复印件等进行申报。
附件1
填报日期: 年 月
附件2
学 籍 证 明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同学为我校______________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层次为(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学制__________年,入学时间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联系电话:
说明:1、该证明用于全国“雨露计划”扶贫助学金发放学生身份证证明。
2、请学校给予配合,提供完整真实的学生信息,一遍接受各级检查监督。
3、学校联系电话要真实填写,用于审查核对,否则取消助学金申请资格。
4、公章必须由学校加盖,如有作假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bd4d89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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