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1 16:26: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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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分局和各煤矿和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后,分局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研讨分局工作开展的重点领域和可能涉及到涉黑涉恶的业务范畴,对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姚国雄副局长为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竹园煤炭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分局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加大宣传,深入巡查走访,排查走访全覆盖。依托巡查走访、座谈会形式深入基层强化宣传、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举报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通过打横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文件,充分展示分局打击扫黑除恶的决心。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分局和煤矿共悬挂横幅17余幅,宣传栏15块,举报箱15个。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三)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与重抓廉政教育结合起来,与整顿队伍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惠民政策变形走样,执法队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涉煤涉矿和工程项目中"村霸"“路霸”“小团伙”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路霸”“小团伙”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涉煤涉矿”,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自行动开展以来,排查案件可能涉及有关线索,积极强化部门沟通,建立联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力度,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健全机制,做好台账登记,狠抓工作落实。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利用到矿安全例行检查、扶贫走访等工作相结合,听取民声,收集线索。明确并压实各组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副局长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联合执法打击机制,通过联合派出所、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涉煤涉矿案件进行打击。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涉煤涉矿及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存在特点、问题及线索的处理。

近年来,因煤矸石价格飞涨,煤矸石巨大的利益诱惑,致使涉煤案件较多,主要体现在非法闯关、冲关。由于目前涉煤案件取证难打击难度较大,法律较为疲软,致使涉煤案件很难打击到位。由于巨大利益诱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闯关、冲关顶撞对抗执法行为时有发生,针对涉煤方面特点,分局不断强化联合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采煤行为。在日常执法和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以刘大镛为首的“小团伙”,有组织进行非法冲关,并多次阻碍执法工作的开展,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分局执法过程中将有关证据进行保存,并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有关证据进行移送移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分局也密切关注和集中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中。经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使非法采煤行为和对抗执法行为得到遏制。但后期仍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拳整治非法采煤行为,严防反弹。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本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分局涉及业务范围内仍未发现具有很明显特征的涉黑涉恶团伙和涉恶集团的案件;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四、2019年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发挥分局巡查和下基层走访的工作特点,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重点围绕禁采整治和煤场平整、工程项目推进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在各煤矿设立举报电话牌,全面发动群众。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不断促进局务工作。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中央、省、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为依据,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煤矿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发动群众、深入排查、联合执法、重点打击”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廉政建设。从打造一直过硬的执法队伍入手,强化组织纪律,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紧密联系党建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不断强化个人的集体意识、荣誉意识、纪检意识和党性,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进,确保队伍清正廉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933052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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