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福建土楼――河坑土楼群保护维修方案及河坑土楼群修缮工作计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文物保函[2012]1395号
【发布部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2.04.19
【实施日期】2012.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文物局关于福建土楼---河坑土楼群保护维修方案及河坑土楼群修缮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95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福建土楼--河坑土楼群保护维修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12〕28号)、《关于报送南靖河坑土楼群维修工作计划的函》(闽文物字(函)〔2012〕14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南靖河坑土楼群维修工程应根据轻重缓急分阶段进行,在各阶段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开展工程效果监测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下一阶段工程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二、原则同意所报《南靖河坑土楼群维修工程方案设计》中永盛楼、阳照楼、绳庆楼和春贵楼的维修设计内容,并于2012年度实施维修工程。
三、上述4座土楼的维修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依照“最小干预”的原则,采取屋顶局部揭瓦方式,避免对建筑不必要的扰动。
(二)关于永盛楼
1.补充遗产价值评估。
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809d9f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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