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市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13-06-05 12:19: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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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市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

按照中央的部署,我国将在“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在这次始于2005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2009年中央下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试点的基础上首次将乡镇职能清晰表述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指明了方向。

为了准确掌握我市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的情况,笔者根据《意见》的精神要求,深入到我市正阳、汝南、上蔡的部分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查,笔者发现,被调查的乡镇政府通过不同的形式转变了工作职能,总体上达到了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但是在运行中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形势下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境: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困境

表现在:一是《意见》中对乡镇政府的四个职能定位在实际中有认识模糊的现象。一些乡镇干部表示,《意见》虽然从总体上对乡镇政府职能作了准确表述,但是在实践中具体“如何干、干什么”还不明确,比较茫然;二是依然偏重经济职能,相应弱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查结果显示,82.5%的被调查者认为发展经济仍然是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三是维稳任务较重(78.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此项),占用了乡镇政府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加上目前还有十余项一票否决事项,不仅使乡镇政府疲于应付,而且使乡镇领导干部长期处于高压之下,心理压力非常大,很难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如何实现职能定位和转变问题。

二、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的困境

当前乡镇政府权力很小,责任却很重。在座谈中,被乡镇领导干部形容为“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主要表现在,作为一级政府的乡镇负有乡村公共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而与乡镇一级政府职责对应的财权、事权、行政权,包括人事权却很不完整。如财权方面,工商、税收、公安等部门都实行了垂直管理,财权、财力上收,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却在很多方面缺乏统筹本级政府收支的基本权力,无法满足其在财力上的相对独立性,激励约束机制更无从建立。事权方面,重要经济管理和执法机构上划后,乡镇政府管理社会治安、发展教育事业、保护生态环境等职权被肢解,乡镇政府的事权内容处在“虚悬”境地,导致乡镇政府对一些事项不敢管、不能管、害怕管。在这种体制下,乡镇政府对本地区各种资源的配置能力和经济社会的管理能力越来越弱。一位乡镇领导干部举例,土地部门上划以后,乡镇发展工业用地很难,有时候招来了商却落不了地,只能靠县里面来运作,发展工业的很多要素乡镇都调动不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1cabc1240c844769eaee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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