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

发布时间:2017-05-02 13:27: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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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冲突

伴随着时代科技的发展,微博等社交平台逐步广泛化,人们通过这样的平台发表自己的言论,感想,发布信息传递知识,分享生活,交流感情,活动互动,是一个集交友,学习,互动的平台。万物总是有利有弊,在网友们交流看法,意见时,智慧的火花有可能演变成愤怒的烈火,在情感的宣泄中,也可能挣脱了道德的束缚,化作一把冷剑刺伤别人的心。章丙麟曾经说过:天下无纯粹的自由,亦无纯粹的之不自由。在法治社会,我们既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言论自由权,也应当接受法律的束缚,遵守道德的准则,不能做出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有道是天高皇帝远,在网络世界缺乏监管,法律尚未完善的境况里,侵权事情时有发生。网友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欢愉时,有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无意中侵犯到别人,有人因为在网络上缺乏监管而肆无忌惮,有人为了谋取关注度和利益铤而走险,甚至违法犯罪,有人成为当今舆论的受害者,苦不堪言,甚至难以承受而走向自杀的极端。不得不说,在这信息多元化的社会,约束与引领人们的言论自由权势在必行,规范网络环境刻不容缓,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道德修养义不容辞。让。保。里克特有言:只有自由的灵魂才能永葆青春。自由是我们的追求,也是我们享有的权利,它使我们能够在社交平台上畅所欲言,交流思想的火花,可以促进我们对国家政治的了解与关心,为国家社会的建设献计献策,可以让我们尽情倾诉自己的感情,得到内心的解脱。但如法律《法国国民工会宣言》中所言“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正如歌德所言:一个人要宣称自己是自由的,就会同时感到受限制。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受限制,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我们在行使权力时往往忽略了他人的自由与权力,也忽略了我们自己的义务。不得不说网络社交平台存在诸多问题引人深思,在我们渴求得到他人关注,受到他人认可的同时,往往缺乏冷静,做出惊世脱俗的事情夺人眼球,甚至不惜践踏自己的尊严,毁坏自己的形象,形成新社会上畸形的心理,更有甚者不惜侵犯他人隐私,拿别人的短处痛处当笑料,为博取关注,恣意伤害别人自尊,对他人的生活造成扰乱,对他人精神造成伤害。有些人随意爆料他人生活,导致别人私人信息泄露,不仅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别人的个人形象也受到了损害,导致别人的工作和人际交往受到阻碍,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伤害。甚至有人通过微博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的,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的隐私权,别人的个人信息有些被盗取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对于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麻烦,甚至会给当事人带来财产的损失,别人利用当事人的私人信息盗取当事人的银行卡密码,到当事人家行窃,这样的环境是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这是网络言论自由中的矛盾冲突,这是需要我们去抵制的。在追求自由的社会,我们内心也在渴望着和谐与尊重,我们在言论中也会不自觉的遵守这礼仪,我们内心的正义也会让我们自觉对过分的行为说不,政府对公民权利的呵护使他们加强工作监管,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使我们能够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得到相应的补救赔偿,因此我们更加应该严于律己,明辨是非,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可逾越法律的鸿沟,不可突破道德的底线。在于他人进行观点的交流时,要保持清醒,要有自己的主见,切不可盲目从众。在国际反动势力的虎视眈眈之下,我们应该相信党和国家,以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为重,坚决维护国家的利益,坚决忠于国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对于企图对社会造成混乱的颜色革命我们要善于明辨,听从国家和党的指挥。对于黄色暴力等趣味低俗的文化,们要坚决拒绝,必要时要对政府与公安机关予协助。这是网络言论自由的平衡。

网民的言论自由是一把双刃剑,有益有弊,需要我们认真权衡,趋利避害,网名的言论自由一方面,扩宽了人际的交流,是一个问题能够集合每个人的智慧,总认拾柴火焰高,使得一个决定与建议能够集思广益,避免了很多错误与失误。例如20086月胡锦涛总书记与网民在线交流之后,2009年两会,温家宝总理与网民”零距离”交流,此举再次激发了广大网民参与热情。互联网参政激发了广大网民对国家政治的关心,激发了从政热情,网民们积极为政府决策献计献策,为政府的工作提供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政府努力实现办公透明化,将工作情况在网络平台晾晒,群众积极在网络开展评议活动。例如201210月,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构成亵渎职务。此事在网上不断被曝引起山西省有关部门的高的重视。年近60岁的河南省平顶山银行行长吕新洪风流成性,家有妻子却到处拈花惹草,多年来包养年轻情妇宋雅,并与宋雅育有一个两岁多的私生子(女儿)网民为政府的工作提议也立下了汗马功劳331日上午,武昌区召开“政民互动”区长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会,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关注武昌发展支持政府工作”贡献突出的8位市民,并为他们颁发证书和奖金。让人值得关注的是,在受表彰的10名优秀提议人名单里,一位网名为“热心”的网民赫然在列,他因提出多条关于路灯、垃圾站、公交站点等设置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而被表彰。在网络的交流中人们畅所欲言,情感得到有效的发泄,有些得到共鸣与安慰,病重的人得到了人文关怀,有些人实现了自己的遗愿,有些人的困难得到了社会的救助。例近日,大连小伙尹峰重度烧伤后其同事通过网络平台两天众筹100万元,家人在尹峰伤重离世后将捐款原路退回的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好评。杜鹃患有白血病,已经找到匹配的骨髓,却没有钱做移植手术,就在杜娟为手术费一筹莫展时,浙商财智女人会荣誉会长、赛丽正宏集团董事长夏赛丽女士在浙商财智女人会里发起了爱心慈善动员。从这个月8号开始,浙商财智女人会的会员们先后进行了两次筹款,每次都是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完成了从报名到打款的全部过程,截止目前,浙商财智女人会为杜娟筹集了75165元的手术费,通过女人会会员及秘书处发动筹集的非会员社会捐款26546元,总共101711元的善款已经全数缴进浙江省中医院祝杜娟的住院账户内。同时,微博平台也给我们提供一个施展才华更加广阔的平台,人们的才华得以展现,赢得网民的围观与追捧,也丰富了网民们的文化生活。比如2007年年底,比伯的母亲将这位加拿大男孩的表演视频上传到Youtube,当时年仅13岁比伯立刻在网上爆红,随即被知名R&B歌手亚瑟小子相中并签下,正式在演艺圈出道。2010年,他推出自己的的首张录音室专辑《我的世界2.0》,其中那首主打歌“Baby”红遍全世界,也成为Youtube视频网站浏览量最高的视频之一。庞龙在创作成名曲两只蝴蝶时并不出名,他为此赔本,但后来两只蝴蝶闻名网络,其实他的成名不是偶然的,而是他的坚持,当他穷困潦倒的时候,他依然没有忘记音乐,平民歌手是对他最好的称呼,淡淡的笑,就让人感觉他就像邻家哥哥一般,很是亲切,自从网络上大红大紫后,庞龙也开始了自己专集的制作古代哲学家所言: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附。一件事是有利有弊的,在大家享受微博平台带来的方便与欢愉的同时,有些人也受到了平台的伤害,49日晚上9点半,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着一条信息,称上海浦东周浦地区发生枪战,造成多人死亡,还配有一组照片然而事实却是谣言发布者赵某:当时脑子怎么想的我自己都不知道,就感觉那么多人,过去凑个热闹,我好像听到点什么事情,比你们先听到,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让你们分享一下。感觉在朋友面前知道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很伟大一样,就这样子。另一方面,人们利用网络大肆曝光或人身攻击,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压力,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例如范玮琪疑似曾在微博暗骂张韶涵的传闻再次被翻出,暗讽张韶涵没读大学的谣言也被炒作,网友直指范玮琪外表憨厚内心精明,相关事件一度登上热搜榜。722日下午,张韶涵发长微博坦言面对委屈和挫折时,选择坚强面对,让不少网友再度涌向范玮琪微博并进行攻击,723日凌晨2点许,黑人陈建州不忍范范被围攻,在微博直言发声力挺爱妻。2015714日晚上,一则试衣间的不雅视频在微博热传,很多人以为是厂商的广告。然而当网友打开视频时,不禁惊呆了,视频中,一对青年男女在服装店试衣间内半赤裸性爱。被票选为2014宅男女神、曾上过《康熙来了》、《大学生了没》的台湾艺人、嫩模杨又颖(Cindy)421日疑因吸入过量氦气而自杀。在遗书里,杨又颖难掩委屈,称自己受到网络暴力恶意攻击,不堪其扰。如此种种,在网络的压力下,许多人背负沉重的压力,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如果我们不能以正确的思想观念引领舆论潮流,不能以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网络行为,长此以往,我们每个人都将会是网络舆论的受害者。在网络言论自由中,还存在利用言论自由,诈骗他人钱财等违反法律的事情,需要我们提高警惕。1018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发布虚假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方某某虚构有低价电脑出售的事实,利用QQ实施网络诈骗,先后10次骗取他人共计7389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诈骗所得赃73890元。2015427日,邵先生在微信上搜索手机游戏“太极熊猫”时,偶然看到一个名为“太极熊猫限量礼包”的公众号,于是就关注了该微信公众号。其后邵先生看到一个充值兑换的优惠活动信息,但充值只有通过微信公众账号进行才有效,在游戏内进行充值是无效的。而且活动采用的是AA付款的方式进行收费。最终邵先生在活动界面上购买了近千元套餐产品。其后客服对邵先生说,付款有问题,扫二维码支付可退款。邵先生用支付宝扫描了一下“客服”发来的二维码,又被转走了近千元。 20151130日,杨先生在某二手物品交易网站看见有人低价出售iphone6手机,售价为2600元,于是通过QQ与对方联系,对方给杨先生一个该二手物品交易网站的链接。支付完成后杨先生就像以往淘宝购物一样等待对方发货。

第二天,骗子主动联系杨先生,告知没有找到耳机,决定退100元充值卡。杨先生答应对方的要求。很快,对方发给杨先生一个链接,页面显示充值卡的卡号和密 码,但使用充值卡之前需要用支付宝账号登录该网站。杨先生输入账号密码,但一直无法获取到该充值卡。3个小时候后,杨先生登录淘宝查询,交易订单显示卖家 已发货,接着显示确认收货。此时杨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于具有隐蔽性的微博等交流平台,我们既要放飞自我,也要把握分寸,不要侵犯他人的权益。我们既要积极热情,也要保持警惕,明辨是非。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经历了奴隶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转变,人们的权利不断得到释放,一国公民通过语言表述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一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言论自由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不可或缺的概念,在这概念下,它被认为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审查,尽管这是一种误解,法律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一国公民通过语言表述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一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包括口头和书面等表述形式。广义的言论自由还包括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与此同时,法律也对公民言论自由权有所限制:公民言论自由在法律范围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民可利用言论自由讨论国内外大事、讨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实现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利;可以发表学术见解、进行学术研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可谈论社会上的逸闻趣事、,风土人情,以丰富精神生活、增长社会知识。具体地说,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的议论只有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

2、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时间。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限制言论自由。3、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内容。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以及没有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他人权利意识,在畅所欲言之时,没有换位思考,顾虑到他人的感受。网络环境复杂,难以形成统一的道德准则,也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个原因。由于网络具有隐蔽性,安全监管具有一定难度,很多人利用这一点,消除了内心的障碍,可以自由放心大胆地说,但很多极化思想,偏激言论也趁虚而入,借由网络环境的隐蔽性发表不良言论,受虚拟性的庇护逃脱制裁因而为所欲为的说,毫无顾忌地说,甚至宣传反动,违法,黄赌毒等不良思想,为道德法律所不容。再则,网络平台的广泛性,网络平台拉近了交友的距离,大家可以相互分享经验,交流感情,碰撞思想的火花,我们在改变着网络社会的同时,也被网络社会改变着,各类信息良莠不齐,很多原来羞怯的人也可以受到被人的感染与煽动变得开放,勇敢。有些人也会受到别人性格与观点的影响,变得偏激,大家心里都渴望被人认同,渴望被人关注,这种心理驱使大家在更广的社交平台发表自己独特的看法,有时候会不自觉的号召别人。当言论得到认可的时候,人们往往受到鼓舞,激发了在社交平台发表自己言论的兴趣,也成为一种动力,甚至成为一种职业,比如:段子手,网红,直播人员,网络小说家。。。在网友的言论中,网络上人们的自由还是和主动权有很大关系的:这种人在网上找到了归属,找到了自我,得到了肯定,获得了信心……网络神奇在……人们可以不用面对面就能交流谈话,除了文字,可以屏蔽很多不愿透露的信息,比如表情、眼神、动作等,无论虚假真实,对方都难以判断,在网上,每个人都可以是平民,可以是英雄,可以扮演任何角色,这里自己才是主角。喜欢的,可以向大洋彼岸伸出橄榄枝,不喜欢的,可以关掉视而不见。

3、关于如何正确利用新媒体发布网民观点的问题,在此仅发表个人的意见,由于大家很多网上的阅读是碎片化的,也会来自一些用户比较多的软件,这样的软件比如:腾讯QQ,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都是有比较大比较有实力的公司开办的,在文章中适度插入一些广告以得到公司的收入,也方便了大家获取新闻资讯,了解历史文化知识,学习他人经验建议,虽然该平台方面有一定的监管,并没有出现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等言论出现,但是,部分不科学消极思想的文章还是时不时会出现,伪科学的存在,扰乱了大家对真理的视野,有些文章为了博取关注度,恣意夸大事实,甚至扭曲事实,给人们内心造成惶恐,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与我们追求科学真理相悖,在文章监管方面,各大公司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在网络上公司通过予以金钱奖励,鼓励大家创作,那么也可以拿出资金聘请部分人仕对要发表的文章进行审核,虽然会减少文章的噱头,虽然可能也会减少文章的产量,但这是一个凭质量的时代而不是一个凭数量的时代,企业如果能够做到这个,对于企业的信誉将有着巨大的作用,人们会对企业的平台产生更大的信任,会有更多的人关注该企业的平台。为了夺人眼目不择手段同时是我们在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的通病,但我们一定不能只看到眼前小小的利益而捏造事实,只顾虑眼前而不考虑言论行为的后果,至少公司在予以平台写手写作权利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道德法律,行为规范的培训。网友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言论,一定要对我国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要充分掌握科学依据与事实依据,切不可为了夺取关注度而发表过激的言论,宣传不良的思想,也不可捏造事实,颠倒黑白,恣意夸大真相,行事不顾虑后果,给社会和人们带来恐慌,甚至给经济带来损失。网民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要换位思考,要树立责任意识,不可以发表过于偏激的言论,不可以对他人进行语言攻击,不可以伤害他人,不可以扰乱他人生活,暴露他人隐私,揭穿他人短处。在网络平台言论,我们要小心谨慎,首先要找比较安全值得信赖的平台,比如微信,QQ在发表言论的过程中,要小心,不要暴露个人信息,也不要暴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同时要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轻易给他人汇款,不要轻信天下掉馅饼的事。同时希望我们国家的监管部门能尽快推行实名制的网络言论环境,在网名言论的同时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最为重要的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一定不可以在网络上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可以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实施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事件。

规范网络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呼求与希望,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言论自由有一定的规定:在平时言论自由与财产权冲突时,则以言论自由为优先。在战士则采取“逐案强释主义”。如战时宣布戒森,限制民权。没有造谣生非的言论自由。最高法院认为,一个记者无权主张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为理由,对他人名誉做伤害性攻击,法院对被诽谤的新闻业被告,从来没有授予他以新闻编辑的绝对特权先例,散布虚假资料本身无资格享受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言论自由以及新闻自由)之保障。因此,我们公民应该知法,守法,护法,在享受自己权利的同时,做一个遵守法律的人。同时,政府也积极响应:加强对信息产业发展与网络文化发展的管理和监控,把法律规范贯彻到网络技术、产业、内容、安全等各个方面。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制定有奖举报政策,时刻铭记百姓的力量是无穷大的,要团结群众.充实队伍,团结广大群众,共同为建设我们国家美好干净的网络环境尽心尽力。为此我们也应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工作,努力为创建良好的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在技术与经济方面我们要与时俱进,要开发和使用如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这样的管理技术平台,对网络信息和网民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维护网上信息交往秩序,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通过推进网络舆情监测中心构建,通过网络舆情监测中心串联较为松散的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推动管理的整体性。对于互联网舆情的处置要落实干部问责,一方面使各级干部重视网络舆情所反映出的问题,更好地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有效地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也将各级干部的工作状态置于网络舆论的监督之下,使互联网成为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面镜子,进而提高社会的公共监督效果。要发挥专门的网络管理机构的作用,对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通过强化他律的方式增强人们在网上行为的自律,使人们在提高网络媒介技术使用素养的过程中,同步提高在网络媒介上进行信息交往的道德素只有国家政府的努力,与我们的积极响应配合,才能够创建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对此从源头上解决,政府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思想道德修养,社会主义精神的宣传教育,网友们也应该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道德修养,努力规范微博等舆论平台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7c3f76d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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