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典型材料

发布时间:2019-05-03 19:37: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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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典型材料

1、社会力量参与。全镇共投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0余万元,落实帮扶资金105万,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广泛利用的资源优势,先后筹集到100多万元的整治支持资金,集团全程赞助表彰先进的奖品;各村的环境整治工作也得到了的大力支持,村对沟渠清淤、垃圾死角清理工程累计投资20余万元。

2、保障人员设施。全镇新配备保洁员239人,配备垃圾桶XX0余个,垃圾清运车(含三轮车、架子车、机动车)270余辆,修建垃圾池(屋)300余个。

3、完善配套设施。筹集400余万元资金,改造了柘林街道路,实现了道路黑化、绿化、美化、亮化;新建压缩式垃圾处理站一座,另一座正在建设中;新建自来水厂三座,其中两座已正常供水,确保了全镇7万多群众喝上放心安全饮用水。

4、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环境,三年来,共建设示范村庄44个,农村改水1752户、改厕1700户,新建沼气池58户;通过市场化运作,先后对红旗街农贸市场、集镇老农贸市场、食品站大楼、公办大楼等危旧房屋进行改造,提升了集镇品味;累计清运垃圾400余车、近3000吨,全镇面貌焕然一新。

二、创新治理方式,严格督查机制,为实现“美丽家园梦”树立明确方向。

1、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对道路两侧、居民巷道、停车场内“四堆”(粪堆、草堆、土堆、垃圾堆)、“四坑”(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进行清理,要求无白色垃圾、无乱搭乱建临时建筑物;二是农户院落整洁,畜禽圈养(街道),粪便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无杂草,杂物摆放有序;三是对河道沟渠漂浮物及垃圾进行清理;四是各单位办公区域每日进行清扫,要求环境整洁;五是集镇及农贸市场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摊位整洁、摆放有序、卫生设施完善,落实“门前三包”;六是对各垃圾死角、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防止“四害”衍生。

2、垃圾有奖回收。在水产品大市场设立垃圾有奖回收点,每周一至周五,居民可以用10斤垃圾换取日常生活用品。生活用品经费来自于单位评比中位列倒数及干部责任包干不到位的罚款。

3、规范生猪养殖。要求所有养殖场(户)建设多格式沉淀池、化尸池,实行生猪污粪的干湿分离,以达到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将依法关闭。通过与公司合作,全镇所有生猪粪便由一家利用猪粪便养殖蚯蚓的公司进行收购,有效解决了污染源。

4、垃圾清运外包。将新农村建设、垃圾清运处理和通道环境整治等各种奖补资金进行整合,成立垃圾清运公司,对镇、村主干道路垃圾进行服务外包,做到事有人干、事有人管。

5、“五化”综合整治。通过实行村属地段负责包干、镇相关部门联动及“日总结、周调度、月考评”的工作机制,全镇设立十个分指挥部,对辖区“五化”整治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发挥村级“五老”人员组成的村民小组理事会在“五化”整治过程中入户宣传、引导工作的作用。截至目前,共整治房屋2535栋,外墙墙面面积267585㎡,外墙漆面积749788㎡,平顶面积118323㎡,整治管线长度839390米,新种植树木58000株。

6、建立考评机制。由每村选派“五老人员”作为评委,每月四周、每周递增考评,每季度表彰先进、惩罚后进,并作为全年考核内容之一。集镇街道采取党政领导包栋、中层干部包户、沿街单位包门前的措施强化责任,并分别交纳1000元和500元的卫生保证金。各单位每周进行评比,评出“清洁示范单位、一般单位和不合格单位”,挂牌于单位门口,并将结果通报上级主管部门。鼓励各村对村小组不定时检查评比,分别评出“清洁示范家庭、清洁家庭和一般家庭”,挂牌于家门口。

三、坚持长效管理,强化全民责任,为实现“清洁家园梦”提升引领动力。

1、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指挥长、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村蹲点领导为分指挥长的镇村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镇领导和机关干部每天下派到各村一线,和村干部、群众一起整治环境卫生,制定村规民约,宣传文明新风,既了解了农村实情,接了地气,又推动了全镇的各项工作,增进了感情,同时又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自身人生价值也得到了体现和升华。村“两委”班子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身先士卒,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信赖,极大的提升了村“两委”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了号召力和凝聚力。

2、强化氛围。召开镇、村、组及保洁员千人动员大会,每村发放一万元资金,全面启动环境整治;各村、各单位利用公开栏、墙报、书写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散发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中小学启动“小手牵大手”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3、挖掘典型。在全镇开展“大家一起学雷锋,美丽树新风”活动,通过从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经济发展、党员志愿活动中发现雷锋、弘扬雷锋,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先后涌现了义务修路好人李学华、扎根基层好民警杨凤根、勇救落水儿童喻移坚、李慎良、义务捡垃圾的老党员邓笑心、义务保洁员陶林生等一批“好人”。

4、提升意识。通过举行“青春梦想、爱我”健身体育竞赛、乡村歌会等一系列群众体育活动,让群众在优美的环境中提升心灵美,为美丽和谐发展增添活力。

5、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书记信箱”、“村民小组理事会”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收集村民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争当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人”。

我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中央和地方媒体也进行了多次报道,其中张溪村被评为“共青团生态文明示范村”,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阶段,镇将紧紧围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常抓不懈,为建设和谐秀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环境卫生工作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近年来,伴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我市环境卫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卫队伍不断壮大,环卫设施逐步改善,城乡容貌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是,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卫生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切实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仍然是“十一五”期间面临的繁重任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于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满足城乡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出发点,以体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技术含量为推动力,大力推进全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创建清洁、舒适、优美、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科学制定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加强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并提出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分阶段实施规划。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人口密度和0.9平方公里建设一座垃圾转运站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用地要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置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要纳入建设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时的规划验收审核范围,未按规定同步完成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建设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会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公共厕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公共厕所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要求,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村镇垃圾处理设施,乡镇驻地和村庄配套建设垃圾箱(站)和集中存放点,配齐专用运输设备,逐步实现村镇产生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提高村镇环境净化水平,逐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三、理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进一步明确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环境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以落实管理责任制为重点,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全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各村(居)负责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落实,公共垃圾站点的日常管理以及区域内环境卫生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强化环境卫生宏观调控与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依法设定的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建筑垃圾处理的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等实施机关要依法审批,并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新政发〔XX〕2号)规定执行。由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区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筑工程需要的回填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凡在城区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施工的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等资料分别向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否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予组织工程竣工后的规划验收。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工作。要把垃圾治理与污染防治纳入循环经济轨道,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综合处理,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资源低消耗、经济高产出、垃圾低排放的目的。

建立环卫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负责全市环境卫生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环境卫生巡查工作制度开展巡查执法,严格做到每一条道路、每一个小区都有执法队员包片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社会评价机制,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邀请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居民代表及行政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共同参与检查考核,并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对疏于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据有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本区域环境卫生质量低下,情节较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对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字〔XX〕13号)规定,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建立稳定的代收载体,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都要建立固定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奖惩机制,对辖区内卫生死角进行清除,形成环境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程度

坚持管理、教育同时抓,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高度重视对居民的法制教育和公共道德教育,在中小学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题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热爱城市、保护环境的意识。将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业户、文明卫生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形成植根于基层的竞争激励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监督电话,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渠道,方便居民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有关部门核实后,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7373be1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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