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简易离婚协议书带给我们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8-12-05 15:51: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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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简易离婚协议书带给我们的启示

案情回顾: 刘某(男)和王某(女)本是同甘共苦的夫妻,十年前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白手起家筹建了一家大的运输公司,其净资产逾千万,一家人过着丰裕祥和的生活。可惜 案情回顾:

刘某(男)和王某(女)本是同甘共苦的夫妻,十年前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白手起家筹建了一家大的运输公司,其净资产逾千万,一家人过着丰裕祥和的生活。可惜好景不长,后因双方性格不和,女方向丈夫提出离婚。因丈夫本人也急于结束这段无趣的婚姻,两人在协议书上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其它纠纷。实际上离婚当下,女方名下的财产包括房、车、公司等不动产资产将近500万,而男方名下的财产只有几百块。离婚后两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安无事,各自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但就在此时的某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男方发现女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外遇,故开始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驳回原告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法理分析:

首先分析一下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方式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是简易的离婚程序,适用于夫妻双方皆同意离婚的情形,只要双方共同持一份离婚协议书到相关的民政机关,即可领取离婚证。既然离婚协议书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法律也对离婚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作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协议书中一定要体现双方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结果和财产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说明。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这项法律规定旨在保证协议离婚的简便省时,同时又可解决离婚后的重大问题,是切实可行的。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书就是一份合同,合同的签订目的是为了离婚和解决离婚的相关纠纷。而一旦离婚协议书签订,并符合法定要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正如前面案件所提到的那样,离婚时两人情绪不稳定,急于结束不幸福的婚姻,而草率的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之后,其中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就会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重新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此时,就遇到了一个难以克服的障碍,因为,原协议书尽管是你情急之下的产物,但你当时的情景并不符合法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范畴。而法律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定义确定为:被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事下导致法律上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一般情况下,这种情事是很少发生的,即使发生也是很难举证的。所以,要推翻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并要求重新确定财产所属和子女抚养权几乎难以上青天。

在本案中,原告律师唯一可以突破的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只是笼统地说分割完毕,但并未明确列举分割的情形。所以原告律师认为,这样的分割财产协议无效;并指出实际分割的结果不应该等同于按双方名下的财产保持原状的结果,因为两者名下的财产相差悬殊,应推知这样的分割不符合一个正常人可以接受的状态,故主张重新分割。从律师的代理词可以推断,其承认协议系合法有效,并承认子女抚养条款的效力,唯独否认财产分割的内容,因为那一条显失公平,而且不符合原告的实际初衷。但法院并未采纳这样的分析结论,原因在于,财产的分割与子女的抚养条款两者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既然确定子女由女方抚养,那么女方在离婚时多获得财产也是属于常情,并没有违背一般人的惯常做法,于情于理都是正当的;而且协议书上注明:已经分割完毕,而实际上财产的确分处于两人的不同名下,现状与协议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假如,协议上写明已分割而实际上财产仍旧在两人共同名下,那么尚且可以推翻原协议。本案中恰恰不是这样,不论实际上分割的比例如何悬殊,但实际情况是的确已经分属两人,分割状态存在,故不能否认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的签订人是实际分割过的。

综上可以看出,离婚时的协议书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协议格式和内容齐备,其法律效力是确定有效的,不允许当事人出尔反尔,随意更改其内容的效力。

情理分析:

如本案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离婚时,双方情绪都十分不稳定,加之对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不能真正把握,为求离婚,而轻易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难免有缺失和疏漏的地方,甚至有些条款违背个人的真实想法,但当时的状况容不得夫妻双方的仔细考量,草率立下的协议终还是难以平息与前夫或前妻的纠结。

特别是有些情形是:夫妻一方因有外遇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有过错方往往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对对方的愧谦之情,这种情绪的支配下,往往会希望自己能在财产上补偿给对方多一些,甚至为了赎罪,不惜将全部财产留给对方。可事后,因生活的窘迫又不得不逼着自己向原配偶索要,索要不能,又自觉不公平就会诉至法院。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其行为虽然在情理上可以被人接受,但在法律上这种对原协议出尔反尔的态度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在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公民理应对其行为负完全责任,不论其先前行为是否真正完全符合本意。

法律意见:

那么针对这类离婚协议书经常会出现的问题,我们应怎样避免和妥善解决呢?

首先,当事人应该具备冷静处理问题的心态,尤其在面临离婚这类已动感情又程序繁琐的问题的时候。须知:离婚虽堪称人生之大不幸,但离婚在当今也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罕事。心态上首先要尽量告诉自己放轻松,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切忌情绪激动时签订一些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难以更改其既定效力。故学会给自己留出时间来考虑得当,待自己思路清晰的时候再约时间正式签订。这样可以避免情急之下犯幼稚错误。

其次,一旦你在离婚协议书上留给自己的义务太多而权利又太少时,不要急于诉请法院或聘请律师解决。要懂得,中国人是最重人情的民族,也是最看重面子的民族。急于通过冷酷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会让对方产生逆反情绪,本来可以让步的也会力争到底。而且一旦你没有证据推翻原协议的效力,法律的作用对你来说是很小的。所以,此时明智的做法是,对原配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或她明白自己的牺牲,使其念在往日夫妻情谊上做出适当的让步。相信只要方法得当,愿望是可以实现的。

同时,简易协议离婚虽看似简便,但处理不好,可能比诉讼离婚更加麻烦,其问题会层出不穷。如果您真正希望协议离婚可以一了百了,最好找专业人士请教相关注意事项,防患于未然,善莫大焉。比如你可以请专业律师根据你的要求书写离婚协议书,咨询相关后续事项,尽量把问题一次清算清楚,防止后患无穷。

结语:

在目前十分重视效率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简便易操作性使其具有不可替代的广大市场,但由于其协议书本身及其使用者本人的原因,而带来的简易协议离婚不简易的弊病也是时常出现的。那么如何趋利避害,合理遂意的适用协议书解决离婚问题应该是大家重点研究的对象,不应被轻视。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李朝涛 通讯员韩英) 明明和妻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上了法庭却变卦了,声称《协议书》上的签名是他人模仿笔迹所为,并向法庭申请笔迹鉴定,为了达到目的,竟在交换证据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李朝涛 通讯员韩英) 明明和妻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上了法庭却变卦了,声称《协议书》上的签名是他人模仿笔迹所为,并向法庭申请笔迹鉴定,为了达到目的,竟在交换证据时私自将协议书取走,法院虽一再敦促他仍拒不交回。

无法做笔迹鉴定怎么办?由于监控录像证实《协议书》被他取走,虽然未能进行笔迹鉴定仍推定该《协议书》为赖XX亲笔所签,花都法院不仅判准离婚,还对他妨碍诉讼的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

感情破裂签离婚协议

2005319日,尹女士与赖XX协商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为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经双方协议同意离婚,现因女方有身孕,所以决定等孩子出生后过了哺乳期再办理离婚手续,房子一人一半平分,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在女方怀孕期及产后恢复期男方必须尽义务照顾女方。

接到离婚状丈夫反悔

一纸离婚《协议书》签下,两人的关系并没因此缓和,20055月和10月,赖XX因尹女士怀孕期间离家出走等原因分别两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87日,尹女士亦因与赖XX发生争执向公安机关报警,夫妻矛盾不断升级。去年底,尹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庭提供《协议书》等证据,坚决要与赖XX离婚,婚生小孩由她抚养,赖XX某按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同时分割夫妻财产。

XX接到法院送给他的起诉书副本后,以感情基础较好,他从来没有离婚的念头,儿子还不足6个月为由拒绝离婚。

庭审偷走离婚协议原件

该案开庭审理时,赖XX刚开始时承认尹女士所出示的《协议书》中XX”的签名是他的笔迹,但不记得曾签订该《协议书》,后又称其没有签订过《协议书》,《协议书》上XX”的名字不是其亲笔签名,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

庭审过程中,赖XX对尹女士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时,将尹女士出示的《协议书》原件夹在其他资料中拿走。由于法院在每一个法庭均装有监控装置,事件发生后,经翻查庭审录像,可以清楚地看到赖XX拿走证据的全过程。花都法院限期令他将《协议书》原件交回,但赖XX拒不承认拿走证据,且不交回《协议书》原件,并从此不肯再来法院,诉讼事务均委托律师出面,致赖XX申请的笔迹鉴定不能进行。

录像为证判离婚和罚款

偷走离婚协议书,就能难倒法院?近日,花都法院作出推定:赖XX虽在诉讼中提出《协议书》中赖XX的名字不是其亲笔签名,要求笔迹鉴定,但因赖XX在庭审时取走了尹女士提供的《协议书》原件并拒不交回,致不能进行笔迹鉴定,故法院推定该《协议书》为赖XX亲笔签订。故判准双方离婚,并分割财产。

2018年中心学校总务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内涵发展,打造品牌,强化管理,促进发展为总体要求,在同事们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勤于管理,注重实效的工作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学校赋予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自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在自学和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学习紧紧围绕主题,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探求发展规律,收到良好效果。学习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学习《党章》(修正案),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教育学习,大家的精神面貌更加振奋,主人翁意识更加坚定,服务态度更加热情,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 二、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向管理要效益。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今年制定了《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活动的意见》。把牢节电关,减少浪费;针对部分公共部位长明灯现象,明确最终责任人,从点滴做好节电工作。在洗刷间,张贴节水宣传录,以提高师生节水意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修复坏损水设备,减少跑漏;适时进行管线改造,从源头采取措施,努力做好节水工作。保证了学校用水需要。今年电费开支约1.5万元,比减少1万元。争取在安全用电、降低用水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三、规范操作,积极做好校舍维修。积极从多方渠道争取资金完成了对教学楼的部分教室维修粉刷工作;完成了日常房屋和相关设备维修工作。及时对下水道、化粪池的漏水、漏粪影响社区居民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解决。1 2 3 4 四、规范物品采购,把好质价关。对于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操作。对于不纳入政府采购的常用物品,坚持做到货比三家,定期比价,及时掌握市场行情,以确保所采购的各类物品质优价廉,全年累计采购常用物品1万余元。在工作中能积极做好各部门急需物品的采购工作,努力保证物品急时供给。 五、加强资产管理,提高保障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做好校产的验收、移交、调拨、报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类资产报表的统计工作;做好每学期固定资产清查核和低值品的核对工作,确保各类资产的安全性和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做好低值耐用品的日常管理和常用办公用品、设备耗材等物资的保障、发放工作;注意抓好物品管理协调工作,努力使物尽其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全年发放常用办公用品和设备耗材近万元。 六、规范食堂管理,提高饭菜质量。确保食堂保障正常。针对学生家庭困难的特点,主动与他们沟通,适时召开师生座谈会,分析情况,征求意见,在物价居高不下,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努力使食堂管理逐步规范,伙食保障基本平稳,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七、建立广泛的信息渠道,努力做好日常维修及通信保障工作。日常维修点多面广项目多,为实现维修工作快速及时的承诺,维修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实际,学生宿舍由以前宿管员每日报修改为主动上门巡察服务,实现了日常维修快速及时的承诺。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保障了教学服务和教学需要。认真做好通信设施维护工作,确保电话线路的畅通。1 3 4 一年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但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以及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对安全保卫职能部门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创新,积极地开拓进取。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创安、综合治理工作,依靠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合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 2 3 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601f5b3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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