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 钢钉、钢板未取暂不予鉴定,待取出后申报。无钢钉钢板时,上肢骨折3个月、肋骨骨折3个月、下肢骨折6个月、椎体骨折6个月、横突骨折3个月后申报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鉴定人)
3、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贴照片(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公章视为单位不认可即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全称、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5、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住院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病志原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后即病志原件),原件鉴定中心留存;
6、 如属复查鉴定和康复器具配置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上次鉴定等级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7、 每周一、三、四办理申报业务,电话:84369141 84369142
大连市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经办须知
提供材料:
单位经办人需提供
1、 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 《工伤职工五级至十级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书》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用工备案上去册及个人保险帐户转到临时户中去)
6、 申请书:要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字及到场
7、 办理地址:社保中心四楼工伤生育部
附件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4fb98de7f1922791688e8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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