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一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一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二、授权委托书………………………………………………………………(5)
三、投标保证金………………………………………………………………(10)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
五、施工组织设计……………………………………………………………(274)
六、项目管理机构……………………………………………………………(385)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417)
八、资格审查资料……………………………………………………………(418)
九、其他材料…………………………………………………………………(494)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2)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三、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四、投标保证金”变为“三、投标保证金”,其他的以此类推。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一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零 拾(亿) 零 亿 壹 仟(万) 捌 佰(万) 零 拾(万) 捌 万 叁 仟 零 佰 壹 拾 玖 元(¥ 18083019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240 日(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检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伍万 元(¥ 450000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有关的全部内容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渠县渠江镇后溪街
网址: /
电话: 028-********
传真: 028-********
邮政编码: 635200
2015 年 12 月 16 日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工程名称: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一 标段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廖小东 (姓名)系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郑虎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一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028-******** (固定电话) 187******** (移动电话)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 址: 渠县渠江镇后溪街
成立时间: 1993 年 02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0年02月02日至长期
姓 名: 廖小东 系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总经理 电话: 158********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投标保证金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一 标段施工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伍万元 (¥ 450000 )。
本投标人承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 (1)收据(招标人开具给投标人)复印件
(2)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3)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注:附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
对财状况表的要求为: 近3年无亏损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者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4月1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或者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3个年度,有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5月5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 、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
表1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发生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仲裁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4)“案由”是事情的原由、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内容提要。如“工程款结算纠纷”。
(5)“双方当事人名称”是指投标人在诉讼、仲裁中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单位名称。
(6)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提起诉讼、仲裁受理的时间,或收到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时间。
(7)诉讼、仲裁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如近3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六)近3年向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提起过诉讼而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包括招投标在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查处。本项情况调查表只针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令2004年第11号)提起的投诉。
(3)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时间。
(4)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5)如近3年没有发生投标人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三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3)兑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4)信誉承诺
(5)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6)其他承诺
注:(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九项外,招标人还可 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九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 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 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2015 年 12 月 16 日
(2)近三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3)兑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成为承包人,我公司承诺: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费用。
若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发包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或材料费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正常运行等现象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发生上访一次,承包人承担1万元整的违约金;
(2)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正常运行的,承包人承担2万元整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可终止合同。
承包人名称: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2015年 12 月 16 日
(4)信誉承诺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5)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6)其他承诺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内容:
不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3项报价唯一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8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9压证施工制度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11增加工程量管理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12合同备案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19其他要求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响应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对分包的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中对单价遗漏、付款条件、不平衡的要求。
投标人: 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49cb00d89eb172dec63b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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