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26 17:21:2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规定

 

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规范操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ⅩⅩ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规定。

一、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基本规定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设置汇票申请、凭证保管打印、审核盖章三个岗位。柜员根据信贷部门批准同意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及《银行承兑协议》申请合同方可受理;凭证由兼职主出纳保管并打印;前台经理保管并加盖汇票专用章。各岗位相互牵制,各司其职,做到“三分开”。

银行承兑汇票由计算机签发,禁止手工签发。

作废的银行承兑汇票加盖作废章后交清算中心。 

二、银行承兑汇票签发

()、支行()签发

目前支行()仅签发出票人用转入2511科目足额保证金的或用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作为足额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

支行()柜员接到经批准同意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银行承兑协议》时,应认真审查其各要素,确认合法、完整后,在操作系统“合同管理”中做“合同录入”,并根据系统要求逐一录入各项内容。如保证金为对公存款时,在“合同录入”时将出票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全额保证金自动划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保证金可选择活期、3个月、6个月三种方式。如保证金为单位定期存单时,应先在贷款业务中做“抵质押录入”,产生一个质押品编号,再在“合同录入”时输入质押品编号。“合同录入”完毕,产生一个合同号,并联动收费窗口,向客户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由客户提供转帐支票)。柜员在《银行承兑协议》右上角填上合同号。“合同录入”完毕,再做“汇票申请”,对该份合同作金额和份数的分配,并准确录入收款人帐号、户名、开户行。

柜员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银行承兑协议》交兼职主出纳,由兼职主出纳做“汇票签发”,逐份打印承兑汇票,该合同所有汇票全部打印完毕后,在汇票第二联备注栏内加盖经办人私章。兼职主出纳将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银行承兑协议》交前台经理复核,审核无误后要求客户在承兑汇票第一、二联出票人签章处加盖出票人印鉴章,前台经理在第二联承兑行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将汇票第二、三联及一联《银行承兑协议》交给客户,第一联卡片联留存。

支行(部)将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联、一联《银行承兑协议》、一联《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保证金入帐联或存单(含代保管凭证)复印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清单、承兑汇票销号明细及作废凭证于当日(例假日顺延)装入专用信封通过票据交换包提交清算中心,并在交换专用信封上注明“承兑汇票字样”。

会计分录为:

借:出票人存款户

 贷:251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

或收:表外106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

借:出票人存款户或现金

 贷:5111手续费收入

借:6011应收承兑汇票

贷:6012承兑汇票

(二)清算中心签发

清算中心负责签发不足额保证金(含不足额对公存款或定期存单)和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的银行承兑汇票。

先由支行(部)柜员根据批准同意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银行承兑协议》在操作系统“合同管理”中做“合同录入”,产生一个合同号并将合同号在《银行承兑协议》右上角注明。同时进行保证金和手续费收入业务操作(由客户提供转帐支票)。支行(部)客户经理负责将上述资料提交清算中心,由清算中心签发人员认真审核《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银行承兑协议》,保证金入帐联复印件或定期存单(或用于质押的承兑汇票)复印件、代保管凭证复印件(以下简称保证金单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认真审查其各要素,确认合法、完整后,到操作系统“汇票申请”中对该份合同作金额和份数的分配,并准确录入收款人帐号、户名、开户行。签发人员到凭证保管员处领取空白银行承兑汇票,逐份签发并打印,并在第二联汇票备注栏内加盖经办人私章。同时将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资料交汇票复核员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要求客户在汇票第一、二联出票人签章处加盖印鉴章,复核员在第二联承兑行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将汇票第二、三联交客户。第一联卡片联、一联《银行承兑协议》、一联《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保证金单证复印件留存。 

会计分录为:

借:出票人存款户

贷:251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

或收:表外106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

借:出票人存款户或现金

贷:5111手续费收入

借:6011应收承兑汇票

贷:6012承兑汇票

出票人用单位定期存单、储蓄存单、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全额或部分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支行()应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储蓄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查询书、抵押品代保管凭证复印件、质押物登记止付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同时提交风险管理部审核。并在抵质押物品保管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系统自动对表外科目进行登记。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退还质押物时作销帐处理(表外自动记帐),确保质押物与登记簿一致。

  清算中心应将签发承兑汇票内容信息按要求输入承兑汇票管理系统,并登记有关登记簿(电脑登记簿)。对支行(部)签发的承兑汇票号码要进行销号(含作废凭证)。

三、保证金补交的处理

  支行(部)若在承兑汇票到期之前需要补交保证金的(仅限对公活期存款作为保证金),可在系统内选择“补交保证金”进行补交。结息方式同样可选择活期、3个月、6个月,对选择6个月必须是当天签发,当天补交。

四、清算中心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的处理手续

  承兑汇票到期由清算中心统一做“到期付款”处理。

清算中心应根据承兑汇票签发登记簿(电脑登记簿)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在汇票到期的前一天通知支行(部),由支行(部)通知客户于到期日9点之前将款项备足到位(汇票到期当天系统会自动给予提醒)。清算中心于汇票到期日执行“到期付款”,成功后打印一式三联到期付款凭证,其中两联为借、贷方凭证,一联为客户回单。

2511科目足额保证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251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

贷:清算中心2431应解汇款科目

借:5211承兑汇票利息支出

 贷:出票人存款户

借:6012承兑汇票

 贷:6011应收承兑汇票

2511不足额保证金或由存单质押或承兑汇票质押时会计分录为:

借:251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

借:出票人存款户

 贷:清算中心2431应解汇款科目

借:5211承兑汇票利息支出

 贷:出票人存款户

借:6012承兑汇票

 贷:6011应付承兑汇票

出票人帐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时,应转入该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帐户,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会计分录为:

借:1269 出票人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户

贷:清算中心2431应解汇款科目

到期付款产生的凭证均为系统自动打印,打印后,清算中心应及时将回单加盖转讫章后通过交换信封提交支行(部)。

清算中心应对每天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联抽出,专夹保管,并每天与2431应解汇款科目贷方发生额核对一致。

五、清算中心支付汇票票款的处理手续

清算中心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应认真审查:

1、该汇票是否为本行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

2、是否作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被背书人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3、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有无加盖结算专用章。

经审查无误后,抽出专夹保管的对应卡片联,附在每份汇票后面作附件。并于见票当日,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通过不同的结算汇划渠道将款项划出。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中心2431应解汇款科目

贷:存放人行款项或其他

对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应于当天作退票处理,并认真填写退票理由,以明示客户。

当天付款的承兑汇票应在系统内做“付款注销”,并核对汇票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是否一致。

六、银行承兑汇票的退票手续

出票人对未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注销,应填写退票说明书并加盖出票人单位公章,同时交回第二、三联银行承兑汇票,到清算中心办理退票手续。清算中心从专夹中抽出第一联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联核对相符后,在汇票三联上注明“未用注销”字样,在操作系统“签发注销”中对该份汇票作注销处理,系统自动打印凭证,将保证金和利息转到客户存款户帐上。如为质押物质押的,由清算中心通知支行(部)将质押物退还出票人。

七、银行承兑汇票丧失的处理手续

银行承兑汇票丧失,持票人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认真记载下列事项: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号码、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止付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签章后交清算中心,经办人员查明该汇票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止付,在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第二、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登记银行承兑汇票挂失登记簿。通知失票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清算中心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后,抽出卡片第一联一并另行专夹保管,凭以控制付款。

失票人凭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及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法院的判决书)向我行提示付款时,清算中心应审查票款已经到期且确未支付后,根据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及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抽出专夹保管的第二、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汇票卡片联进行核对无误后,将款项付给失票人,第一联汇票卡片、第二、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及法院判决书作2431应解汇款科目的附件。付款时,失票人应提供款项汇入的收款单位全称、帐号、开户行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八、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的处理手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ⅩⅩ]63号)文件精神,他行查询我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现一般采用大额支付系统查询查复系统进行查复。清算中心收到他行查询书后应认真核对汇票卡片联及其它资料,核对一致后,于当日或最迟次日上午发出查复书。 

九、其他

1、支行()、清算中心的签发柜员、凭证保管人员、印章保管员应严格执行三分开制度。中午休息期间必须将凭证、印章分别入箱上锁入库保管。营业终了凭证、印章分别入箱上锁放入钱袋封包后交押运中心。

2、支行()必须坚持保证金先进帐后签发的原则,凡擅自动用保证金,提前退还质押物或随意变动质押物的,作违规处罚。

3、本办法规定由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452d981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a7.html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