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作者:胡彦珣;李欣
作者机构:无
来源:中国审判
年:2010
卷:000
期:004
页码:P.56
页数:1
中图分类:D925.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上海市普陀区;一审判决;受贿案;区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个人财产;有期徒刑
摘要:3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志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违法所得财产予以没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8c7ba2be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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