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加强违法处置渣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城管执办[2007]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07.04.16
【实施日期】2007.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加强违法处置渣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
(沪城管执办〔2007〕6号)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总队、水管处:
近期,乱倒渣土案件频频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特别是3月27日凌晨发生在淮安路、昌化路、安远路的乱倒渣土案件,涉及静安、普陀二区的多条道路,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公共交通安全、正常生活秩序构成了严重危害。媒体也予以了高度关注。该案正在积极调查之中。
为了进一步推进渣土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渣土运输和处置行为,渣土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工地和运输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市市容环卫局渣土管理部门在近期的检查中,发现下列工地存在未办理申报手续或不如实办理申报手续、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渣土等违法行为(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区的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局综合执法处(联系人:项屹克;联系电话:62473288*1541;传真:62899508)。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渣土处置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监管有力、基本受控状态。同时,要积极加强与渣土管理部门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形成联手监控合力,从源头上更有效地遏制违法案件的发生。
附件:近期存在渣土处置违规现象工地汇总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近期存在渣土处置违规现象工地汇总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1125b9b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8d.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