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各类安全装置的管理。
2职责
安全装置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和管理。
3目的
为加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确保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安全装置的有效使用,日常维护、管理分工程序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4安全装置的定义
凡在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气柜高低超限报警装置,机械运转设备的防护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载压设备的安全阀,避雷防护装置,消防器材等,均属安全设施。
5安全装置管理
5.1各单位的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要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所辖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5.2各单位的安全设施必须完好,并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5.3各单位的安全设施的拆除、改建必须上报安全环保科,并取得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方可实施。
5.4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和管理。
5.5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管理部门负责。
5.6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单位动力检修部门负责管理。
5.7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环保科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管理。
6安全装置的维修与检验
6.1各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6.2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6.3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6.4各类安全装置的主要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6.5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6.6凡经过改造和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6.7设置在工段、岗位的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必须指定专人保养,消防器材不准任意移动、任意放空。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使用后应及时更换备用。
6.8安全装置有专人负责,经常巡检、维修、校验。
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科
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0f047f8fab069dc502201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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