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三种活法

发布时间:2019-08-07 10:57: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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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三种活法
作者:何正祥
来源:《英才》2014年第08

        金融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和金融机构准入自由等。合理放开银行业的准入渠道,并制定严格的退出标准,是金融改革的必然举措。因此,批准设立民营银行是决策层在金融体制改革这一大背景下的顺势而为。

        1996年在全國工商联牵头下,被赋予中国首家民营银行称谓的民生银行正式成立,根据民生银行最初的股权结构,59家发起人单位,13.8亿元资本金中85%来自非国有企业。

        实际上完全由民营资本控股的第一家银行应是浙江泰隆银行,1993年由民营企业和私人资本组建的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成。浙江目前的几家民营银行范例如泰隆银行、稠州银行等前身基本上都是信用社,他们的出现是上世纪80年代金融改革的成果,这些民营银行的建立促进了浙江乡镇经济20多年的蓬勃发展。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口径,民间资本已在银行业资本构成中占显著比例;截至2013年,全国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已分别达到45%56%,且已有100多家中小银行的民资占比超过50%,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资占比已超过90%

        虽然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比较顺畅,但实际上民资投资银行无一例外均是参股性质,没有一家民企能达到绝对控股甚至相对控股一家银行。如民生银行,虽然国资占比非常小,但第一大股东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占股不足5%,并没有对民生银行形成控制;再如浙商银行,虽然民资占比超过70%,但第一大股东却是省国资背景的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其股比达到19.96%。因此当下中国绝大部分的银行仍是由政府控制。

        五家试点银行模式各异

        20137月国办发布金融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2013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紧接着银监会发布了《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创新》,具体提出民营银行设立的原则和思路: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等,探索民营银行合理、高效、可持续的治理与经营模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0d0cd61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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