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大额资金开支管理规定
一、为适应公司扁平化管理的需要,提高资金监管、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司大额资金开支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合规地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构建大额资金开支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局(公司)有关财务收支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大额资金详见后文中《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开支审批权限表》所列明的项目。
三、所有大额资金的财务开支或挂账(核销),首先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投资、薪酬、物价等专门委员会的管理权限进行项目审批。按管理权限需上报省局(公司)批准的项目,必须按程序上报省局(公司)批准,未经批准前不得开支。投资、薪酬、物价等专门委员会审批后的计划项目,最后还要报经预算委员会批准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方能用款。所有大额资金的财务开支或挂账(核销)须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才能支付款项,安全性、灾害性、突发性等除外,但事先须报经公司经理、总会计师和分管领导等三人以上共同研究同意,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一、审签程序
公司内部各部门办理大额资金财务付款结算时,须先办理完毕大额资金预算项目审签手续,即填制《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财务付款或挂账(核销)通知单》上预算执行通知部分的内容(见附表),方可到经办会计处开具财务付款通知。具体程序如下:
各部门业务经办人将所需大额资金付款业务项目提交本部门核算员,由部门核算员统一填制该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已开支金额、本次开支金额、附件张数,并按顺序由部门核算员、部门负责人、预算会计、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二、审签责任
以上程序各环节审签责任如下:
部门核算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经办人员所经办业务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编制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审核各项目预算开支执行情况;分析、汇总和上报本部门的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具体预算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预算项目以及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预算会计:负责具体组织完成公司各项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各部门、各项目财务预算的执行;定期分析、编制和上报公司预算完成情况。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部门的预算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一、办理程序
部门核算员将所需付款的大额资金的财务开支或挂账(核销)业务在办理完预算项目审签程序后,即可到财务管理部经办会计处办理大额资金会计付款或挂账(核销)手续,即填制《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财务付款或挂账(核销)通知单》上会计付款或挂账(核销)通知部分的内容,然后按经办人、实物验收人、经办会计、审计专管员、纪检专管员、稽核人、付 款审批人、出纳的先后顺序办理付款手续。
二、审批权限
纪检专管员、审计专管员、总会计师、公司经理按公司建设目标、现行的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审批所需支出的大额资金。审批情况由财务管理部转告申请部门。获得批准的大额资金,按现行财会程序办理。在预算范围内,大额资金的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的设置详见下表: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开支审批权限表
单位:万元
在预算范围内,办理公司大额资金的财务开支或挂账(核销)时,如总会计师外出离岗,由财务管理部部长代签;如公司经理外出离岗,由总会计师代签。
凡属代签的,由代签人在签名后加“代”字。
三、以上程序各环节责任
经办人:对该项经济业务提供的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实物验收人:负责审查所收到的实物与发票记载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相符,验收无误后予以签字认可(注:经办人已提交入库单或非购买物资、物品的付款、核销手续不需办理此项签字)。
经办会计:负责审查付款单据的书面完整性。签章是否齐全,金额计算填写是否正确,所使用的发票是否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等。并审查应提供的付款凭据是否齐全。
审计专管员:负责对预算的大额资金收支进行审计,配合财务管理部对预算的大额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纪检专管员:负责参与、监督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稽核人:负责审查该项经济业务提供的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规性。
付款审批人:审查该项经济业务各项审签手续是否已完备,并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决定付款与否,签字表示同意办理付款。
一、通过银行办理大额资金托收承付付款业务的,财务管理部的出纳收到银行托收承付通知后,及时交该项业务的经办部门经办人进行审核,经办部门必须在承付期限期满前的两个工作日内,把承付或拒付情况书面反馈给财务管理部办理手续。
二、各部门因公出差、会议等需借支大额款项的,由借款人填制“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财务借款通知单”上的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部门盖章,部门核算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然后由经办人员持借款通知单顺序到财务管理部预算会计、经办会计签字,并按审批权限的规定提请付款审批人签字,最后到出纳处办理领款。个人借支的款项在回单位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帐,否则财务管理部采取“前帐不清、后帐不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各部门在经济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对方要求先付款才能取得发票或相关单据的,按挂账事项先办理,即填制《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财务挂账(核销)通知单》。经办人在挂账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帐务核销,即取得发票后再次填制《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财务挂账(核销)通知单》作核销处理。
四、办理交款手续的,经办人应提供交款依据,由经办会计审查所交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金额的准确性后填制“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财务收款通知单”,然后按预算会计、稽核、出纳员的顺序依次办理收款手续。
五、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书报费、接待费、差旅费、会务费的单笔开支金额达到大额资金标准的,还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办公室需将相关审批意见签署在《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大额资金财务付款或挂账(核销)通知单》的“备注”栏。
一、财务管理部应指定专门岗位专人关注大额资金流向,以统筹规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大额资金业务的审签人应严格按照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切实履行审签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大额资金使用申请,审签人应拒绝审签。
大额资金业务的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签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
对于经办人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大额资金审签的,出纳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付款业务。
三、本规定自2007年9月26日起执行。此前公司已经发布的有关财务收支方面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fb01e6abcd5b9f3f90f76c66137ee06eef94e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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