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坊舞乐、宫廷雅乐中“引舞”及“舞头”的概念内涵分析
发布时间:2023-10-27 17:06: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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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宋教坊舞乐、宫廷雅乐中“引舞”及“舞头”的概念内涵分析作者:朱彦雷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9年第05期>>>>>>>>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摘要】本文对宋教坊舞乐、宫廷雅乐文、舞二舞中的“引舞”及“舞头”的概念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和分析。研究发现,“引舞”和“舞头”并非是两种不同的职司或脚色。“舞头”是从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时空前后的角度对某种“引舞”所定义的说法。教坊舞乐中,“舞头”就是舞乐开头部分上场的舞者,具备“引队”功能,又可称其为“引舞”。在雅乐文、武二舞中“舞头”就是位于八佾舞郎前方执旗帜的“引舞”。本文还证明了宋绍兴十三年郊祭时文、武二舞所遵循应该就是北宋政和三年所修订的制度。【关键词】宋代教坊舞乐;引舞;舞头;礼乐制度一、引言宋代教坊舞乐、宫廷雅乐文、武二舞中都有“引舞”、“舞头”等说法,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史》中认为古杂剧中的“戏头”始于古代舞蹈中的“舞头”,并认为“引舞,亦谓之引舞头”,[1]对杂剧脚色的形成做了重要的贡獻。近世学者对此进行了新的研究并更正了王国维先生关于“引舞始于唐”的观点,同时认为“舞头”和“引舞”,是不同的脚色,功能时有重合,[2]并对“舞末”和“副末”也进行了分析。[3]而笔者认为“舞头”是从时空前后的角度上对某种“引舞”所定义的一种说法,二者并非完全两种不同的职司或脚色,在界限上,“舞头”一般都是“引舞”,而“引舞”却并非全是“舞头”。先从教坊舞乐中的“舞头”进行分析。二、教坊俗乐中的“舞头”在宋朝之前,唐代宫廷教坊舞队中,就有“首”和“尾”的提法,基本上同宋代“舞头”和“舞末”概念类似,崔令钦《教坊记》[4]有:开元十一年初,制圣寿乐,令诸女衣五方色衣,以歌舞之。宜春院女教一日,便堪上场,惟搊弹家弥月乃成。至戏日,上亲加策励曰:“好好作,莫辱没三郎。”令宜春院人为首尾,搊弹家在行间,令学其举手也。上述史料中,宜春院内人歌舞技艺要远远高于来自平民的“搊弹家”,为了培训,唐玄宗令宜春院内人作为舞队的行首和行尾,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