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发布时间:2019-07-30 00:00: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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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  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8、社团活动:指学校专业训练队及团委备案的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以及校报、校园网发表的文章及作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dc25fe3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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