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林场经营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1 14:07: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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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概况

1.1自然环境

1.1.1地理位置

国营大坡林场位于平坝县西北部的安凤林区,场址位于齐伯公路16公里处,进场支线公路1.5公里,东经23.3°,北伟35.6°,距省城贵阳60公里,安顺57公里,经营区南北宽4.5公里,东西长11公里,呈长方型分布,地跨平坝县十字、齐伯两乡,与清镇市甘沟林场相毗邻。

1.1.2 地貌

国营大坡林场地势以中低山为主,系“安凤林区”中部主要林段,海拔在1360-1670m之间,平均海拔1588米,属中中山地貌,山脉为东西走向,西高东低。

1.1.3 水文、气候

大坡林场属乌江水系,处于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暧湿共节,年均气温13℃,年平均降雨量1300毫米,相对湿度80%。适宜各种动植物正常生长生活所需要的气候条件,适宜各种针、阔叶乔木生长,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1.1.4 土壤

国营大坡林场,土壤主要以黄壤为主,地质属煤系砂页岩。土壤深厚肥沃,土层多为中~深厚,有机质含量较高,pH值4.5~6.5,水湿条件较好。

1.1.5 植被

国营大坡林场地带性原生植被为北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现植被均为次生植被,乔木树种主要有马尾松、华山松、杉木、柳杉,楠竹,灌木树种主要有月月青、悬钧子、火棘等。

1.2 社会经济条件

1.2.1经济条件

平坝县作为贵阳市和安顺市的交通枢纽中心之一,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交通、通讯发达,是贵州省主要产粮大县,有六个万亩金品粮油大坝,同时是红枫湖,百花湖两湖水源的主要上游,肩负着保护贵阳市生活用水安全的重大历史使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是我县的基本发展战略。近年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成就巨大。2008年,全县总人口35.54万人,农业人口27.46万人,国民生产总值322962万元,林业产值6288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930元。大坡林场属平坝县重点林区,林业特色优势突出,于2008年申报批复实施市级森林公园,林业支撑作用明显,开发潜力广阔,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平坝是其发挥优势、加快崛起的重要举措和长远之计。

1.2.2 交通运输

国营大坡林场交通十分便捷,场部距县城16公里,距省城贵阳60公里,安顺57公里,贵州省西电东送标志性工程引子度电站平(平坝)——引(引子度)公路贯穿全境,距贵昆铁路25公里,距滇黔公路、贵黄高等级公路、清镇高速公路16公里。地跨平坝县十字、齐伯两乡,与清镇市甘沟林场相毗邻,林场经营区内简易公路纵横交错与乡、村公路构成了方便的公路网,四通八达,运输方便,为林业生产提供了较大的方便,有利于林场的经营管理及木材生产和流通。

1.3 林场森林经营状况

1.3.1 管理机构

国营大坡林场建场的主要目的是绿化荒山荒地,在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生产生活对木材及其制品的要求的同时,充分发挥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作用,属于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财政拨款差额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县级财政管理,实行 “县办、局管”的管理体制。国营大坡林场是平坝县唯一的国有商品林林场,场部设有综合办公室、生产科、供销科、护林队、财务室等5个科、室、队。建场以来,该场在林业科学研究与推广应用、良种壮苗、林业建设、多种经营、森林旅游等方面发挥了典型示范和骨干作用,承担了林区安全、森林资源培育、种苗培育等多重任务。为全县林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1.3.2 职工状况

国营大坡林场有在职职工19人,其中干部3人、工人16人。离退休人员24人。在职人员19人中,管理人员3人、办公室2人、护林队5人、供销组5、生产队4人;在岗人员学历结构:中专学历3人,高中学历16人。初级职称19人。

1.3.3 森林经营

国营大坡林场经过长期的实践,不断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现代林业科技在生产中的应用推广。从一有种子就上山造林到培育良种壮苗造林,从直播造林到挖水平带加大穴回表土造林;从劈草抚育到全锄抚育、下基肥、幼林追肥;从粗放抚育管理到注重干形培育等等措施,采用了多种现代林业技术方法,提高林木的速生丰产,取得了丰硕的经营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利用良种壮苗营造的柳杉、杉木林当年造林生长可达到1m以上,第二年1.5米以上,三年可郁闭成林,比普通组乡村造林提早两年郁闭。林木生长量平均高出3个百分点,林木每公顷蓄积在同种林分中高出25%,出材率高出5-8%。

近几年来,国有大坡林场加大了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的力度,大力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大径材、无节良材等。2006至2008年,新造林面积1003.2亩,其中速生丰产柳杉、杉木林950亩,占造林总面积的95%以上,抚育间伐面积222亩。各优势树种平均每亩蓄积量为:马尾松198.9M3/公顷、杉木304.21M3/公顷、柳杉442.2M3/公顷、华山松225.1M3/公顷。

1.3.4 产值利润

国有大坡林场资产总额为6995.5万元,其中林木资产6900.5万元,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95万元。2004-2008五年经营期内实现经济总收入712.3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65.22万元。

第二章 森林资源

本次森林经营方案以2006年底的森林资源建档数据为基础,通过补充调查,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以2008年未更新后的森林资源数据作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依据。

2.1、森林资源数据更新

1、2006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经营总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非林业用地99.6亩。有林地9811亩,其中乔木林9729.7亩,竹林81.3亩。苗圃地95.3亩,采伐迹地132.5亩,火烧迹地9.9亩,无立木林地36.7亩。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表1-1,有林地各树种、面积、各龄组蓄积详见附表1-2。

2、林分面积、蓄积数据变化。用2006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各树种、龄组、小班林分资源面积、蓄积减去2006-2008年采伐的相应树种、龄组、小班采伐的面积、蓄积和零星受灾林木清收蓄积。2006-2008年采伐统计详见附表2-1,2-2。采伐及清收后的乔木林资源状况详见表3-1。竹林面积株数详见表3-2

3、各类土地面积变化。用2006年各类土地面积加上相应地类面积增加数减云相应地类面积减少数。更新后各类土地面积详见附表4。

4、数据更新。2008年底各树种、龄组林分资源蓄积更新数据=调整后的资源数量(2006年资源数减去近3年的消耗数)×(1+生长率)3

 5、生长量测算。各树种生长量计算采用下列公式:

     n  m

生长量=∑ ∑2008年资源数量×(生长率)

 i=1 j=1

其中:

i:各树种(组)

j:各龄组

生长率确定按照省林业厅下发的贵州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复查成果《贵州省优势树种生长率》一览表。 

大坡林场各树种、龄组年均生长率表

优势

树种

总生长率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华山松

10.63

11.88

10.33

9.81

0

0

马尾松

11.84

13.25

9.37

6.42

7.65

0

杉木

9.83

11.95

9.17

9.4

6.82

3.96

柳杉

24.16

23.74

33.33

13

 

 

硬阔类

5.33

5.62

6.08

5.01

2.93

2.48

软阔类

5.59

6.2

5.74

5.2

4.3

3.41

各树种、龄组林分资源蓄积生长量详见附表5。

2.2 森林资源现况

经资源数据更新后平坝县国营大坡林场经营总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森林覆盖率88.76%。林分面积9039.7亩。主要树种为杉木、马尾松、华山松、柳杉和阔叶类。经营区内林地立地质量好,生长潜力大,林木总蓄积量145825 m3,林分平均产量16.13M3/亩。竹林81.3亩,51490株,平均产量为633株/亩。

2.2.1 各类土地面积

大坡林场经营总面积10185亩,其中林地面积10085.4亩,占99.02%,非林地面积99.6亩,占0.98%。林地中,有林地面积9039.7亩,占林地面积的89.6%,有林地中,商品林面积9039.7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00%。苗圃地面积132.5亩,占林地面积的1.3%,未成林造林地913.2亩,占林地面积的9.1%。非林地面积99.6亩中,为办公楼、住宿区、球场及附属设施公路等占地。

2.2.2 林分面积、蓄积

国营大坡林场林分总面积9039.7亩,林木总蓄积量145825 m3,均为人工林。按龄组统计为:幼龄林面积646.8亩,占林分的7.16%;中龄林面积622.2亩,占林分的6.88%;近熟林面积325.5亩,占林分的3.6%;成熟林面积5280.7亩,占林分的58.54%;过熟林面积2083.2亩,占林分的23.82%。按树种统计为:马尾松面积3960.1亩,蓄积56770M3,分别占43.8%和38.9%;杉木2091.1亩,蓄积40378M3,分别占23.1%和27.7%。华山松1793.6亩,蓄积25042 M3,分别占19.8%和17.3%。柳杉967.3亩,蓄积23513M3,分别占10.7%和16.1%。硬阔54.3亩,占0.6%;软阔92亩,蓄积122M3,分别占1%和0.1%。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2.1.2-1大坡林场林分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9039.7

145825

646.8

2548

622.1

18261

325.5

4676

5280.6

75710

2083.3

44630

所占比例%

7.16

1.75

6.88

12.52

3.6

3.21

58.54

51.92

23.82

30.60

表2.1.2-2大坡林场林分面积、蓄积按树种统计表

合计

马尾松

杉木

华山松

柳杉

阔叶树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9039.7

145825

3960.1

56770

2091.1

40378

1793.6

25042

967.3

2351

146.3

122

所占比例%

43.8

38.9

23.1

27.7

19.8

17.3

10.7

16.1

1.6

0.1

2.2.3 竹林面积、株数

国营大坡林场现有竹林楠竹81.3亩,占林分总面积的0.9%,4-5度竹51490株

2.2.4 林分蓄积生长量

国营大坡林场林分总面积9039.7亩,林分蓄积年生长量为10976 m3。其中:幼龄林年生长量为492 m3,中龄林年生长量为4509 m3,近熟林年生长量为390 m3,成熟林年生长量为4255 m3过熟林年生长量为1330 m3

2.3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

2.3.1 林分面积变化

国有大坡林场经营区总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非林地99.6亩与2006年二类调查面积相同。有林地面积比2006年减少771.3亩,减少面积为2006年冰雹灾害,2007年风灾和2008年特大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地势较高、当风的成过熟林倒折成片清收采伐的771.3亩面积。人工造林未成林地面积增加913.2亩,其中:2005年采伐迹地造林95.3亩,火烧迹地造林9.9亩,无立木林地造林36.7亩2006-2008采伐迹地造林771.3亩苗圃地增加37.2亩,为2005年采伐迹地造林37.2亩新增苗圃地面积。竹林面积81.3亩,与2005年相同。林地面积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2.2.1大坡林场林分面积变化情况统计表

年度

经营总面积

非林地面积

林地面积

有林地面积

采伐迹地面积

火烧迹地面积

无立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苗圃地面积

乔木林面积

竹林面积

2006年

10185

99.6

10085.4

9729.7

81.3

132.5

9.9

36.7

95.3

2008年

10185

99.6

10085.4

8958.4

81.3

913.2

132.5

2.3.2 林分蓄积变化

国营大坡林场活立木总蓄积量比2006年增加13816m3。三年林分蓄积生长量为39545 m3,林木采伐25729 m3(其中:受灾林木清收14344 m3,受灾林分采伐11385 m3)。详见表2.2。

表2.2 .2 各类蓄积变化情况表 单位:m3

调查

年度

活立木总蓄积量

林分蓄积

合计

用材林

2006

132009

132009

132009

生长量

39545

39545

39545

采伐量

25729

25729

25729

2008

145825

145825

145825

增减数

+13816

+13816

+13816

2.3.3 用材林龄组结构变化

国营大坡林场有林地面积减少771.3亩,蓄积增加13816m3。其中:幼龄林面积减少37.5亩,蓄积增加796m3;中龄林面积减少11.4亩,蓄积增加8179m3;近熟林面积相同,蓄积增加991m3;成熟林面积减少567.2亩,蓄积增加2531m3。过熟林面积减少155.2亩,蓄积增加1318m3

表2.2.3大坡林场林分面积、蓄积、龄组变化统计表

年度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面积

蓄积

2006

9729.7

132009

684.4

1751

633.5

10082

325.5

3685

5847.8

73179

2238.5

43312

2008

8958.4

145825

646.9

2548

622.1

18261

325.5

4676

5280.6

75710

2083.3

44630

增减量

-771.3

+13816

-37.5

+797

-11.4

+8179

0

+991

-567.2

+2531

-155.2

+1318

2.3.4 林分质量变化

国营大坡林场用材林 2006年二类调查中,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平均为13.6m3/亩,2008年末,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平均为16.3m3/亩,用材林平均蓄积比上期增加2.7m3/亩,其主要原因是林分年生长量的增

长。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的增加,提高了林分的整体质量。

第三章 近期经营评价

近五年是国营大坡林场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五年。该场通过几十年的经营管理、调整,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用材林基地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企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加快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步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1 森林经营情况

3.1.1 近年木材生产和销售情况

近五年来,在受灾木清收和采伐中,采取分组进行,竟标销售,加强管理等工作措施,实现了木材采伐管理规范化,同期销售利润率最高,同时达到当年采伐当年高标准更新。商品材产量18333.6 m3,实现销售收入746.71万元,实现利润361.92万元,利润率48.5%。采伐投入产出详见表3.1。

表3.1 大坡林场木材采伐投入产出表 元、 m3

年度

商品材产量

销售收入

采伐成本

采伐利润

采伐工费

单位工费元∕ m3

林区道路维修

道路维修单位成本元∕ ㎞

育林基金

比例%

迹地更新造林

 

销售收入

单价:元∕ m3

面积

费用

单位成本元∕亩3

采伐利润

利润率%

2006

1681

596646

355

168100

100

4000

400

119329

20

76.4

18336

240

286881

48.1

2007

6079.3

2641100

434

720200

118

 

 

528220

20

450.3

117078

260

1275602

48.3

2008

10573.3

4229360

400

1222142

116

35000

400

845872

20

240

69600

290

2056746

46.6

合计

18333.6

7467106

407

2110442

115

39000

400

1493421

20

766.7

205014

267

3619229

48.5

3.1.2 森林蓄积总量逐年增长

“2006”年末活立木蓄积量为132009m3,“2008年末活立木蓄积量为145825m3,活立木蓄积量净增长13816 m3

3.1.3 树种结构、林龄结构不够合理

虽然经过多年的经营,但林分多为六十年代营造的人工纯林。经营区内针叶纯林面积8812.1亩,占林分总面积8958.4亩的98.4%,是导致林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的原因。幼龄林646.8亩,中龄林622.2亩,近熟林325.5亩,成熟林5280.7亩,过熟林2083.2亩;分别占林分总面积的比例为7.2%,6.9%,3.6%,58.9%,23.4%。从森林群落年龄结构来看,属衰退型结构,中幼林面积严重不足,成过熟林面积占82.3%,林分生长率逐年降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

3.2 经营经验与问题分析

3.2.1 主要经验

3.2.1.1 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总量增加

国营大坡林场近三年完成造林更新面积771.3亩,并把造林营林工作重点转向提高森林资源培育质量上来,加大楠竹种植力度,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大力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45825m3,增加13816m3

3.2.1.2 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大坡林场始终坚持以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为中心,切实加强木材经营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建设,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深入抓好“三防”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努力,该场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危害性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维护了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3.2.1.3 林业多种经营、森林生态旅游稳步推进

国营大坡林场本着以短养长,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森林三大效益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不断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社会功能,建设创造良好森林旅游环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林场发展潜力明显增强。

3.2.1.4 经济效益增长

三年来,大坡林场生产商品材18333.6 m3,实现销售收入746.71万元,实现利润361.92万元,利润率48.5%。

3.2.1.5 社会贡献突出

国营大坡林场完成人工造林766.7亩全为速生丰产林,中幼林抚育1269亩,抚育间伐222亩,为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做出贡献;累计上缴税金、林业金费 149.34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乡村集体造林提供优质苗木460万株,为乡村林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为周边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劳务和就业机会,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75万元。

3.2.2 存在问题

3.2.2.1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林业改革不够配套

对林业科学发展认识不足,在林权抵押贷款、多方融资筹集林业发展资金和推动多种经营等林业发展上起步不大。林业科学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任务还很繁重。

3.2.2.2 资源结构不尽合理,成熟林比例过大

在现有林中,存在着中幼林少、近成过熟林多,成过熟林面积和蓄积的比例均偏大,分别为82.3%和82.5%。树种及结构单一,马尾松、杉木、华山松纯林比重过大等问题,森林抵御火灾和病虫害等功能较弱。

3.2.2.3 经济效益还不理想,资金投入仍是瓶颈

森林经营的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林业产业化程度较低,林场还处在以销售原木这一初级产品为主营业务,经济收入单一,产品附加值低的原始阶段。

第四章 本期经营方针和目标

4.1 经营方针

新时期国有林场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题,以强化保护和加快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利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培育的示范作用和生态建设的骨干作用。

4.2 经营目标

4.2.1 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林分蓄积目标

2010-2019十年经营期内,林场森林资源将成为面积总量、蓄积总量、单位产量稳步增长,林种结构、树种结构、龄组结构日趋合理,充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014年的目标:

⑴经营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85.4亩,有林地面积稳定在9800亩以上,林木总蓄积量200800m3,年增长11000 m3,森林覆盖率达到88.8%。

⑵发展楠竹种植500亩,增强楠竹生产优势。逐步发展到占有林地面积的10%。

⑶商品林面积9300亩,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达到17.5m3/亩。

⑷加强县级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打造黔中安顺森林旅游名牌,达到年经济收益20万元。

2019年的目标:

⑴经营面积10185亩,林地面积10000亩,有林地面积稳定在9800亩以上,林木总蓄积量280000m3,年增长15800 m3,森林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

⑵楠竹种植面积达到1500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5%。

⑶商品林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18.0m3/亩。

⑷森林公园达到年经济收益40万元。

4.2. 2 森林资源结构

要在经营好现有用材林的同时,继续加强对树种结构、龄组结构的调整和竹林发展工作,加强的生产管理,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森林抵御火灾、病虫害、冻灾、风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和实现经营效益,充分发挥林场自然优势,增强林场自身的经济活力。

一、树种结构

2008年,林分中马尾松、杉木、华山松、柳杉、楠竹、阔叶树面积分别占44.2%、23.3%、20%、10.8%、0.1%和1.6%。到2019年调整到以适应该区域杉木、柳杉为主,马尾松、华山松保持一定面积,大力发展楠竹产业,树种结构至2019年经营期末基本保持稳定。马尾松、杉木、华山松、柳杉、楠竹、阔叶树面积分别占15.3%、30.6%、10.2%、26.1%、16.1%和1.7%。详见表4.1。

表4. 1 2014、2019年的树种结构分期规划表 单位:亩、%

树种

年度

用材林

合计

马尾松

杉木

华山松

柳杉

楠竹

阔叶树

2008

面积

9039.7

3960.1

2091.1

1793.6

967.3

81.3

146.3

比例

100

43.9

23.3

20.1

10.9

0.1

1.7

2014

面积

9800

2500

3000

1550

2000

581.3

168.7

比例

100

25.7

30.2

15.9

20.5

5.9

1.7

2019

面积

9800

1500

3000

1000

2550

1581.3

168.7

比例

100

15.3

30.6

10.2

26.1

16.1

1.7

二、龄组结构

不断调整林分的年龄结构,不断改善各龄组比例,力争通过一个经营期的调整,能达到更为理想的龄组结构。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面积分别接近20%、20%、20%、25%、15%的理想龄级结构。详见表4.2。

表4.2 2014、2019年龄组结构分期规划表 单位:亩、%

年度 龄 组

项 目

用材林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2008年

8958.4

8958.4

646.8

622.2

325.5

5280.7

2083.2

100

100

7.3

6.9

3.6

58.9

23.3

2014年

9218.7

9218.7

1818.7

1500

1300

3100

1500

100

100

19.9

16.2

14.1

33.5

16.3

2019

8218.7

8218.7

1718.7

1600

1600

2200

1100

100

100

20.9

19.5

19.5

26.8

13.3

4.2.3 森林经营效益

经济效益

1、资产总值

到2014年资产总值为7000万元,比2008年增加1004.5万元,年增200.9万元,到2019年资产总值为8500万元,比2014年增加1500万元,年增300万元。

2、年均产值

2010—2014年五年期间年均产值为850万元,2014—2019年期间年均产值为1000万元。

3、年均收入

2010—2014年五年期间年均主伐收入为282万元,抚育间伐收入为16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2015—2019年期间年均主伐收入为334万元,抚育间伐收入为20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

2010-2019年经营收入规划表 单位:年、元

规划年度

收入项目

蓄积

材积

单价

销售收入

利润率%

木材利润

其他收入

年总利润

2014

主伐

8953

6267

450

2820000

50

1410000

200000

1610000

2019

主伐

9953

6967

480

3340000

55

1840000

400000

2240000

4、年均利润

2010—2014年期间年均利润为169万元,2014—2019年期间年均利润为234万元。

生态效益

通过建设形成较完备的生态公园,既保护了森林资源又起到了调节气候环境、保护水土资源、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声,森林旅游的作用,为社会提供社会、经济效益。

到2015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0.5万人次,森林旅游经营产值达到30万元,森林公园年收益20万元;2020年,森林公园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1万人次,森林旅游经营产值达到60万元,年收益40万元。

4.2.4 森林经营安全指数

1 、森林火灾率

发生火灾面积控制在总面积的0.5‰以下。

2 、森林病虫害率

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控制在总面积的1‰以下。

3 、造林成林率

当年造林成活率保持在95%以上,未成林造林地转有林地保存率达100%。

第五章 森林采伐规划设计

按照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目标总体要求,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09]160号)、贵州省林业厅《关于编制“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黔林资通[2009]231号等文件和技术规范,开展森林采伐规划工作,制定本经营期的采伐规划及年度森林采伐规划。

森林采伐规划设计是实现森林可持续利用,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是合理调整森林结构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主要依据。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坚持“年消耗量小于年生长量”,“各经营期采伐量保持增长或稳定趋势”,和“优先安排抚育间伐”及“有利于改善用材林的树种结构和龄组结构”等原则进行森林合理采伐量的确定。

采伐类型:中幼林为抚育间伐。近、成、过熟林为主伐。

5.1主伐年龄和综合轮伐期的确定

5.1.1主伐年龄及轮伐期的确定

一般用材林主伐年龄按2006年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人工林采伐管理试点方案用材林主伐年龄及2005年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院调查细则确定龄级划分的用材林成熟林确定主伐年龄。详见表5.1

表5.1 用材林各树种主伐年龄、轮伐期一览表 单位:年

树种

主伐

年龄

轮伐期

马尾松

31

32

杉木

26

27

华山松

31

32

柳杉

26

27

阔叶类

31

32

5.1.2轮伐期的确定

根据国营大坡林场的立地条件,现有林分生长情况,确定用材林轮伐期为:马尾松32年,杉木27年,华山松32年,柳杉27年,阔叶类32年根据本经营期各树种更新比重、更新期和各树种主伐年龄,确定用材林综合轮伐期为30年。

5.2年采伐量确定

大坡林场年采伐量测算的主要基础数据采用的是林场2006年度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调整到2008年的森林资源补充调查后更新数据。

生长率确定按照省林业厅下发的贵州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复查成果《贵州省优势树种生长率》一览表。 

表5.2大坡林场各树种、龄组年均生长率表

优势树种

总生长率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华山松

10.63

11.88

10.33

9.81

0

0

马尾松

11.84

13.25

9.37

6.42

7.65

0

杉木

9.83

11.95

9.17

9.4

6.82

3.96

柳杉

24.16

23.74

33.33

13

 

 

硬阔类

5.33

5.62

6.08

5.01

2.93

2.48

软阔类

5.59

6.2

5.74

5.2

4.3

3.41

5.2.1总体年森林合理年伐量的测算

1、用材林合理年伐量的确定

用材林合理年伐量的论证:国营大坡林场成、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为7364亩和120340 m3比重分别为82.3%和82%,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重过大,选择用材林皆伐之成熟度结合生长量计算式,用材林皆伐之第一林龄计算式,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计算年伐量,根据林分生长情况和经营条件选择最优合理年采伐量

(1)用材林皆伐之成熟度结合生长量计算式

A、适用条件: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重较大,幼、中龄林小

B、计算公式:

Mde Z1

E————— + ——— Z3

u 2

=12208(m3)

Mde:成、过熟林蓄积量

Z1:成过熟林年生长量

U :相应树种轮伐期

Z3:未成熟林年生长量

(2)用材林皆伐之第一林龄计算式

A、适用条件: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重较大,幼、中龄林小

B、计算公式:

S5×Mde

E—————

2n

=8550(m3)

S5:近、成、过熟林面积合计值

Mde:单位面积成过熟林蓄积

n:相应树种的龄级期限(年数)。

(3)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

A、适用条件:成、过熟林面积较多,中龄林面积小,分布不均

B、计算公式:

S6×Mde

E—————

3n

=6353(m3)

S6:中、近、成、过熟林面积合计值

Mde:单位面积成过熟林蓄积

n:相应树种的龄级期限(年数)。

三个公式分树种计算结果见表5.1

表5.1 三个公式计算的用材林主伐合理年伐量的比较 单位:m3

树种

计算公式

用材林皆伐之成熟度结合生长量计算式

用材林皆伐之第一林龄计算式

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

马尾松

3907

2831

1888

杉木

2489

3573

2593

华山松

1130

1121

819

柳杉

4675

1025

1053

阔叶类

7

合理年伐量

12208

8550

6353

国营大坡林场用材林面积幼龄中龄林近熟林面积、蓄积为1594.5亩和25485 m3分别比例占17.8%和17.5%,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比例占82.3和83%,成过熟林比例占绝对优势,经数据更新后2009年林分年净总生长量为10976 m3。考虑加大对现有成过熟林资源的采伐利用,同时顾及后备资源的培育,年净生长量等,因此选用用材林皆伐之第二林龄计算式计算的结果6353m3的70%作为用材林合理年伐量,即4447 m3

大坡林场主伐合理年伐量计算表

马尾松

1888

测算比例

1322

杉木

2593

70%

1815

华山松

819

70%

573

柳杉

1053

70%

737

合理年伐量

6353

70%

4447

2 、 抚育采伐合理年伐量的确定

抚育间伐蓄积量=(幼中龄林面积×抚育间伐单位面积蓄积量×抚育间伐蓄积强度)÷抚育间伐间隔期

抚育间伐蓄积量=1269×16.4×20%/5年=832m3

大坡林场商品林中幼林抚育间伐年伐量为832m3

优势树种

幼中龄林面积

幼中龄林单位面积蓄积

抚育间伐强度

抚育间伐间隔期

合理年伐量 

杉木

365.1

4700

20%

5

188

华山松

203.7

2725

20%

5

109

柳杉

553.9

13262

20%

5

530

阔叶类

146.3

122

20%

5

5

合计

1269

20809

20%

5

832

5.2.2合理年采伐量的确定

全场商品林合理年采伐量

根据林分资源基础数据表,一般人工用材林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测算结果表5.1,商品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按年度分配汇总结果见表5.2.1。年度分配商品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见表5.2.2。

表5.2.1 用材林各年度各采伐类型采伐量计算结果一览表 单位: m3

合计

类型

主伐

抚育采伐

人工

人工

人工

9382

9382

8550

8550

832

832

表.5.2.2 年度分配商品用材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 单位: m3

类型

年度

合计

主伐

抚育采伐

人 工

人 工

2010年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11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12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13

8800

8000

8000

800

800

2014

13725

12765

12765

960

960

2015-2019

44895

40735

40735

4160

4160

合计

93820

85500

85500

8320

8320

5.3 年伐区配置

伐区生产设计必须坚持合理采伐,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现有的道路,生产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合理工艺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并能以森林更新、水土保持和森林三大效益的发挥为原则,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本经营期内伐区配置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安排长势渐弱的过熟林分。

(2)根据道路交通等情况,为有利于更新和调整林龄结构、树种结构,主伐林分相对集中。

在林木采伐过程中,应本着伐区生产设计必须坚持合理采伐,充分利用森林资源,重视中幼林的间伐,改善林分的生长环境,以促进林分生长。同时加快采伐利用成过熟林,避免资源浪费。年伐区配置考虑市场需求调整幅度控制在20%,这样既保证森林经营方案的严肃性,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来满足经营单位的实际需要。根据各采伐类型年伐量的分配量,落实各年度的采伐地点(小班)、采伐量。

大坡林场2010-2014年采伐小班规划表

小班号

细班号

面积

起源

优势树种

平均年龄

龄组

采伐蓄积

2010年

 

2

7

17.7

人工

杉木

47

5

310

2

12

49.35

人工

马尾松

47

5

550

2

15

54.45

人工

杉木

47

5

840

3

2

58.5

人工

杉木

47

5

1041

3

8

37.35

人工

杉木

47

5

289

3

10

39.15

人工

杉木

47

5

487

3

12

22.65

人工

杉木

47

5

321

5

3

150.45

人工

柳杉

47

5

2934

5

4

70.15

人工

柳杉

47

5

1228

合计

 

500

 

 

 

 

8000

2011年

5

6

117.75

人工

杉木

47

5

1913

5

8

174.15

人工

杉木

47

5

2728

5

9

163.6

人工

杉木

47

5

2313

6

9

44.4

人工

柳杉

47

5

1046

合计

 

500

 

 

 

 

8000

2012年

6

1

256.2

人工

杉木

47

5

4098

6

4

22.5

人工

杉木

47

5

360

6

5

87.9

人工

柳杉

47

5

1406

8

8

39.15

人工

杉木

48

5

626

6

10

7.2

人工

柳杉

47

5

115

6

11

8.55

人工

柳杉

47

5

137

6

12

65.85

人工

杉木

47

5

1054

6

14

12.75

人工

杉木

47

5

204

合计

 

500

 

 

 

 

8000

2013年

6

18

69.45

人工

杉木

47

5

1598

6

19

58.65

人工

杉木

47

5

893

7

2

12.45

人工

杉木

47

5

148

7

4

64.2

人工

杉木

47

5

947

7

6

76.05

人工

杉木

47

5

1923

7

8

12.3

人工

杉木

47

5

181

7

10

5.55

人工

杉木

47

5

58

7

14

6.9

人工

杉木

47

5

107

8

6

29.4

人工

华山松

48

5

321

9

2

25.65

人工

杉木

48

5

363

10

1

23.25

人工

柳杉

48

5

510

13

4

40.35

人工

杉木

47

5

186

5

5

56.35

人工

华山松

47

4

545

5

7

19.8

人工

马尾松

47

4

220

合计

 

500

 

 

 

 

8000

2014年

2

6

134.25

人工

马尾松

47

4

2502

2

10

90.6

人工

马尾松

47

4

1601

2

11

121.5

人工

杉木

47

4

2295

2

13

55.2

人工

华山松

47

4

690

5

2

53.85

人工

华山松

47

4

1072

2

16

46.35

人工

华山松

40

4

510

3

3

98.3

人工

马尾松

47

4

1550

1

3

127.95

人工

马尾松

47

4

2265

1

5

15

人工

马尾松

47

4

280

合计

 

743

 

 

 

 

12765

5. 4 木材产量测算

根据合理年采伐量和林木采伐用途规划的商品性用材,确定经营期内主伐、抚育采伐的木材产量。

5.4.1 用材林出材率

结合国营大坡林场近几年来伐区调查设计和生产执行情况综合确定出各采伐类型材种出材率,见表5.4.1。

表5.4 .1 用材林出材率表 单位:%

项目

杉木、柳杉

马尾松、华山松

阔叶树

规格材

非规

格材

规格材

非规

格材

规格材

非规

格材

主伐

75

70

5

70

60

10

60

50

10

抚育采伐

60

50

10

60

50

10

40

30

10

5.4.2 木材产量的确定

根据主伐、抚育间伐量、出材率来确定木材产量为6683m3。其中(1)按采伐类型分主伐蓄积8953m3,出材量6267m3,抚育采伐蓄积832 m3,出材416 m3。(2)按消耗结构分商品材采伐蓄积9785m3,出材量6683m3

项目

年 度

合计

主伐

抚育采伐

面积

蓄积

出材

面积

蓄积

出材

面积

蓄积

出材

2010

753

8800

6000

500

8000

5600

253

800

400

2011

753

8800

6000

500

8000

5600

253

800

400

2012

753

8800

6000

500

8000

5600

253

800

400

2013

753

8800

6000

500

8000

5600

253

800

400

2014

1000

13725

9416

743

12765

8936

257

960

480

合计

4012

48925

33416

2743

44765

31336

1269

4160

2080

表5.4 .2 林木采伐面积、蓄积量和出材量分年度规划统 单位:亩、m3

第六章 森林培育

森林资源培育工作是林场发展的基础工作,关系到林场今后的生存与发展。林业生产周期长,要充分认识利用自然力和重视科学技术,从种苗培育到造林、育林,明确经营目标,注重立地、树种、密度的调整与配置;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采取积极措施快速培育森林资源,加快森林采伐利用,保证迹地及时更新,调整林分结构,加强中幼林的抚育管理,提高林分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增加林场资源总量,壮大林场经济。

6.1造林更新

6.1.1造林更新方式:迹地更新采用人工造林更新。在规划期内采伐迹地有5486亩,人工更新100%。2010-2014年人工造林小班规划表见6.1-1,人工造林和幼林抚育等项任务指标见表6.1-2。

表6.1-1大坡林场2010-2014年采伐小班人工造林小班规划表 单位:亩

小班号

细班号

林种

经营类型

造林面积面积

造林方式

造林树种

整地规格㎝

2010年

 

2

7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7.7

植苗

杉木

30×30×20

2

12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49.35

植苗

杉木

30×30×20

2

15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54.45

植苗

杉木

30×30×20

3

2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28.5

植苗

杉木

30×30×20

3

2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0

植苗

柳杉

30×30×20

3

8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7.35

植苗

柳杉

30×30×20

3

10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9.15

植苗

柳杉

30×30×20

3

12

一般用材林

22.65

植苗

毛竹

100×50×50

5

3

一般用材林

150.45

植苗

毛竹

100×50×50

5

4

一般用材林

70.15

植苗

毛竹

100×50×50

合计

 

 

 

500

植苗

 

 

2011年

5

6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17.75

植苗

杉木

30×30×20

5

6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2.25

植苗

杉木

30×30×20

5

8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41.9

植苗

柳杉

30×30×20

5

9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63.6

植苗

柳杉

30×30×20

6

9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44.4

植苗

柳杉

30×30×20

合计

 

 

 

500

植苗

 

30×30×20

2012年

6

1

一般用材林

257

植苗

毛竹

100×50×50

6

4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22.5

植苗

杉木

30×30×20

6

5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87.9

植苗

杉木

30×30×20

8

8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9.15

植苗

杉木

30×30×20

6

10

一般用材林

7.2

植苗

毛竹

100×50×50

6

11

一般用材林

8.55

植苗

毛竹

100×50×50

6

12

一般用材林

65.85

植苗

毛竹

100×50×50

6

14

一般用材林

12.75

植苗

毛竹

100×50×50

合计

 

 

 

500

 

 

 

2013年

6

18

一般用材林

69.45

植苗

毛竹

100×50×50

6

19

一般用材林

58.65

植苗

毛竹

100×50×50

7

2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2.45

植苗

杉木

30×30×20

7

4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64.2

植苗

杉木

30×30×20

7

6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73.35

植苗

杉木

30×30×20

7

6

一般用材林

2.7

植苗

毛竹

100×50×50

7

8

一般用材林

12.3

植苗

毛竹

100×50×50

7

10

一般用材林

5.55

植苗

毛竹

100×50×50

7

14

一般用材林

6.9

植苗

毛竹

100×50×50

8

6

一般用材林

29.4

植苗

毛竹

100×50×50

9

2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25.65

植苗

柳杉

30×30×20

10

1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23.25

植苗

柳杉

30×30×20

13

4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40.35

植苗

柳杉

30×30×20

5

5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7

植苗

柳杉

30×30×20

5

5

一般用材林

52.65

植苗

毛竹

100×50×50

5

7

一般用材林

19.8

植苗

毛竹

100×50×50

合计

 

 

 

500

植苗

 

 

2014年

2

6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34.25

植苗

杉木

30×30×20

2

10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90.6

植苗

杉木

30×30×20

2

11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21.5

植苗

杉木

30×30×20

2

13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22.65

植苗

杉木

30×30×20

2

13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32.55

植苗

柳杉

30×30×20

5

2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53.85

植苗

柳杉

30×30×20

2

16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46.35

植苗

柳杉

30×30×20

3

3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98.3

植苗

柳杉

30×30×20

1

3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18.95

植苗

柳杉

30×30×20

1

3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9

植苗

阔叶

30×30×20

1

5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15

植苗

阔叶

30×30×20

合计

743

植苗

5年总计

 

一般用材林

一般杉中径材

2743

植苗

 

 

表6.1-2 造林更新、抚育面积分年度规划表 单位:亩

年度 项 目

合 计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2019

合 计

10767

753

753

753

753

1000

6755

造林更新

5486

500

500

500

500

743

2743

中、幼林抚育

5281

253

253

253

253

257

4012

6.1.2 更新造林树种与造林密度:

根据林地立地条件,确定该场主栽及适栽树种为杉木、柳杉、楠竹等。本经营期内计划造林树种面积为杉木1462亩、柳杉2500亩、楠竹1500亩、阔叶树24亩。根据立地质量、坡位、坡度、树种等因素确定整地方式,造林密度按167株/亩。楠竹42株/亩

6.1.3 人工更新造林主要技术措施:

适地适树,营造杉木、柳杉中大径材;林地准备以迹地清理、清杂、挖带(100 cm×自然长)、挖穴(30×30×20cm3,竹100×50×50cm3),回表土(拣尽草根、石块)。采用实生苗造林,苗木采用Ⅰ级苗上山,严禁不合格苗上山造林,做到栽深、栽直、根系舒展、打紧,并做到“随起苗、随运苗、随造林”,确保造林质量。

6.1.4人工造林规模

人工造林面积5486亩,均为主伐皆伐面积。

在营造用材林面积中,杉木1462亩,占26.6%;柳杉2500亩,占45.6% 、楠竹1500亩,占27.3%,阔叶树24亩,占0.5%。用材林各经营类型造林更新面积详见表6.2。

表6.2 用材林各林种、各经营类型造林更新面积规划统计表 单位:亩

年度 树种

林种

经营类型

合 计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2019

杉木

一般用材林

一般中径材

1462

150

150

150

150

369

493

柳杉

一般用材林

一般中径材

2500

107

350

93

350

350

1250

阔叶

一般用材林

一般中径材

24

24

一般用材林

一般中径材

1500

243

257

1000

造林更新

一般用材林

一般中径材

5486

500

500

500

500

743

2743

6.2 种苗规划

造林用杉木27万株,柳杉45.9万株,阔叶树0.44万株,由林场苗圃按年造林面积、树种安排育苗,楠竹6.9万株,由现有楠竹林移植3万株,另3.9万株进行外调。全部采用良种培育,确保苗木一级苗率达95%以上,提高造林质量。需苗量分年度规划见表6.3。

表6.3 需苗量分年度规划表(按正常苗量加10%) 单位:万株

年度 树种

合 计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2019

杉木

27

2.8

2.8

2.8

2.8

6.8

9.0

柳杉

45.9

2

6.4

1.7

6.4

6.4

23.0

阔叶

0.44

0.44

6.9

1.1

1.2

4.6

造林更新

80.24

5.9

9.2

5.7

9.2

13.64

36.6

6.3幼林抚育

造林初期苗木经过缓苗期,生根或根系愈合再生、扎根,逐步从宿存营养向光合作用过渡。幼苗、幼树与环境的矛盾成为了主要矛盾。幼林抚育是巩固造林成果,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促进林木生长,加快郁闭成林的重要环节,也是林木速生丰产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各年度造林中不同的造林树种、类型,采取相应的抚育措施,在本经营期内,主要采取全锄抚育、块状抚育、除草、施肥、割灌抚育等措施。控制危害目的树种的杂草、杂灌的生长,以改善幼树的生长环境。

幼林抚育应“锄早、锄小、锄了”,抚育时间应尽可能避开雨季,以免造成水土流失。严禁打枝,保护好林下植被和枯枝落叶,促进林地凋落物的积累和生物循环以及森林群落的形成,以达到保持和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按新造林3年抚育期计算,本经营期幼林抚育面积14986.3亩,其中现有未成林地造林抚育771.3亩,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抚育5486亩,连续抚育3年。2010-2014年幼林抚育规划详见表6.3。

表6.3 幼林抚育面积规划统计表 单位:亩

项目

幼林抚育

年度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合计

771.3

500

1000

1500

1500

6.4 中林抚育

为了提高森林质量和经营效益,对已达到中龄林的林分,根据其树种、林况、经营能力等因素,适时地进行成林抚育。改善林内卫生条件,促进林木生长、成材,缩短培育周期,改善森林环境,减少火灾和病虫灾害的发生,提高林木质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增强和发挥森林多种效益,达到速生、优质、丰产。

成林抚育措施:①受灾林木和林下易然物清理;②去萌;③伐除非目的树种的下木。

第七章 森林保护

森林保护规划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和可持续控灾战略,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病虫害、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实现对全场森林资源的有效监测、及时预警、科学除治,保障林业健康发展,保护生态安全。

7.1 森林病虫害防治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和可持续控灾战略。加强对病虫害固定样地的预测预报,在对现有病虫害的病源种类、危害程度、发生发展规律和蔓延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的前提下,拟定病虫害防治措施,根据防治病虫害对象、林木的立地条件和经营管理情况,采取各种综合防治措施,注重生物防治,保护和培养天敌,一旦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化学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措施,把病虫害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内。

1、护林人员在巡山中发现林木枯死及其他可疑病虫的,及时报告。

2、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及除治方案,一旦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按除治方案付诸实施。

3、同时应对除治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7.2 森林防火

7.2.1 森林防火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扑救技术要求,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和“打早、打了、打小”的原则,加大对火灾扑救科学性、安全性教育,确保人的生命安全。建立建全防火规章制度,完善野外用火制度,组织并培训扑火队伍,加强火源管理,建立联防制度,依靠群防群治,实行目标管理,加大全民防火意识的宣传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严格野外用火、防火戒严等制度管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2、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防火林带的建设,维修林区道路(防火林带)15公里,构建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

3、加强森林扑火队伍的指挥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建设,配备各类扑救器材和通讯设备,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火、责任到人,提高实战能力,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

4、加强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建设。强化与十字乡、齐伯组长相邻乡(镇)村、组的协调,加大联防力度,确保每个片区、生产点之间及林场与乡村之间森林防火的联防联动。

5、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进出道路口和林场周边,设立护林防火宣传标语,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从而减少火灾的发生率。辖区护林员负责该辖区的巡山护林、野外用火管理、通报火险等级和防火戒严令。

第八章 基本建设规划

8.1 林场道路建设

林区道路是林场生产、生活的生命线,也是农村生产、生活重要保障,随着林场集约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道路建设规划尤为重要。

8.1.1 林场道路的维修和改造

对林区生产道路15公里,进场公路1.5公里,每年投入一定资金进行维修。并随着生产发展,林区道路逐年增加见表8.1

表8.1 林场道路工程分期规划表 单位:公里、万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95f968b9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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