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3-24 16:11: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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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热能工程与工程热物理专业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论文
《易经》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启示
摘要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本体论(唯物)和认识论(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一同进步。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的发展,为我们正确地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与联系提供了理论指导。
对于事物的运动及变化规律,我国古代民族结合自身的生产生活经验,并考察自然规律与人文实践,亦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朴素而系统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如《易经》中的“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老子》中的“反者道之动”;还有自相矛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等寓言,其表达的思想本质无不在唯物辩证法中有所体现。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我国革命与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上的重要飞跃,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革命与建设已取得瞩目成就。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指的是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更应是以中国式思想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解读,才能更加深刻地对马克思主义加以理解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因此,本文将从中国哲学思想的总源头——《易经》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分析,发掘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中国式意义。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易经》,传统文化I

重庆大学热能工程与工程热物理专业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论文
1.引言
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将辩证法看作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把思维中的辩证法视为客观规律在头脑中的自觉反映,指明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来源于客观实际,而不是来自主观精神或绝对观念,从而使辩证法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获得了真正科学的内容。
作为中国哲学思想的总源头,《易经》以阴阳符号的相互作用表示自然现象及人文社会中的相互关系与变化规律,被称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由于古时生产水平的限制,《易经》中并没有十分系统完备的科学论证,且其形式又有几分神秘而模糊的色彩。但《易经》研究与思考问题的方式,对事物间联系与变化的阐述,对我们认识客观规律、发掘问题本质具有重大的启发指导意义,正如近代学者胡适评论《易经》时说,此学说侧重人的心思智慧,虽有偏处,然大体未可抹杀。[1]
由于近代东西方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近百余年来的世界主导权一直为西方国家掌控。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东西方之间的思想差异所造成的冲突与隔阂日益显著,西方思想的传入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同样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冲击。近现代西方的强势,使得西方式思维逐渐成为思考、诠释问题的主要思维模式。[2]而东西方文化背景的差异,导致西方的思维模式并不适合我国的发展道路,而“以西释中”的现象,又对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与思想造成了误读与扭曲。以上种种问题,使我国的现代化道路面临西化问题的严峻挑战,而如何用中国的思考认知方式去理解西方的先进思想并加以运用,对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我们应持同样的态度,即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观念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已为中国共产党人提出,而事实也强有力地证明,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引导着中国革命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值此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面对全球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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