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9-05-29 18:04: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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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召开加强作风建设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整理的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供大家参考!

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摆在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面前的重大课题。探索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意义重大。

()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一是有些同志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监督就够了,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影响工作效率。二是有的同志认为政协民主监督也是对他人实施民主监督,不愿接受对自身的民主监督。三是一些同志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认为不易监督。不敢监督,是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从而不愿意监督。有些同志存在想监督又怕不易监督,怕把握不好分寸,引火烧身。正是这些情绪的存在,使一些政协组织和委员疏于履行政协章程和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的职责,抑制了政协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功能的发挥。

()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不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的效能能否得到真正发挥,重要的还是要有相应的制度、机制建设相配套,将民主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以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和有效地进行。民主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主要表现:一是在民主监督的工作程序上,随意性大且易于流于形式。尽管这些年来,政协的民主监督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在执行操作上还不够严密具体,制度制定还有空隙,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有随意性的现象,这直接妨碍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与到位,使民主监督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同时也影响到政协委员监督的积极性。二是各种保障机制还是不够健全。

()民主监督的综合应用手段较弱。政协的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着广泛代表性和政治性的民主监督,它不像人大具有法律监督的强制性和工作监督的行政命令性,但具有层次高、范围广、成本低、效率高、形式活等特点。在实践中,单纯的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十分有限。监督方式不多,监督意见落实不够,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在工作中要正确认识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行使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必须不断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政协履职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政协人对于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强化工作自身的工作责任感。树立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为己任,把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化主体意识。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工作的活力在委员,不断调动委员参与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尊重委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好的环境,引导委员珍惜民主权利,认真履行职责。使委员们正确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监督无用的片面认识和怕越位、怕添乱的消极倾向,从而自觉担当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积极投身民主监督的履职实践。三是强化协商意识。政治协商是政协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要把协商意识融于民主监督活动过程之中,使民主监督工作更加具有亲和力、说服力。

()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是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对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行之有效的经验加以总结,建立健全与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使政协自身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廉政通报制度、意见建议反馈制度等。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将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归纳、总结、上升为制度。二是建立监督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民主监督运行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落实、效果、反馈等作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把接受民主监督作为执政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内容,做到民主监督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健康运行。三是建立民主监督的保护机制。制定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规定,如委员持证视察制度等,保证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在政协会议上发表各种意见的民主权力。对委员的批评、举报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的应视为侵权行为,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对于坚持真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予以表彰,以达到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民主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要研究和完善落实中央《意见》,切实保证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

()拓宽民主监督手段。单纯依靠自身力量,作用势必有限。如果把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形式监督结合起来,则能相互取长补短,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作,共同举办有关专栏和专题节目,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扩大政协民主监督的影响力。二是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和合作,通过人大监督的法律强制性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约束力。三是与行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实现政协民主监督与行政、纪检、监察监督的结合,强化政协民主监督的效果。四是在监督工作中要注意方法,处理好三个关系---主动与互动的关系、部门与工作的关系、批评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政协民主监督是主动作为,要以我为主,不能被动等待被邀请、被安排;但在实施监督中则要处理好与监督客体的关系,与相关党政部门协商沟通、密切配合,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协调的互动合作关系。民主监督员派驻和民主评议都有相对应的政府部门,但是监督和评议的内容是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个倾向性问题,不涉及部门、班子、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工作中要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以严、正、明、实为标杆。五是民主监督不能回避矛盾、含糊问题,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但更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把握好评议监督的角度、力度和尺度,从支持和改进工作出发,多提建设性意见,从而达到正面引导、促进提高的目的。

()创新民主监督实现方法。一是民主监督的着眼点是协商、参与,而不是决策、执行,所以监督的着眼点还是要体现在促进工作的政治风范和态度上。政协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提案、视察、调研等活动方式来实现的,不管是提意见、提建议,只能用协商的方法、咨询参谋的方法,而不可以用简单的命令,更不是法律强制或经济奖惩。当前党和政府十分关注民生。因此政协也应该高度关注民生,不能只是盯住那些政绩工程,盯住地方GDP发展,而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求,选择职业教育、医疗服务、下岗职工再就业、劳动就业保障、廉租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民主监督。二是民主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严肃的政治性、相对的客观性。约束力应该成为检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效果的新指标。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高层次的监督,具有便捷、直达的作用。人民政协集中了一大批资历老、地位高的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政协的意见、建议很容易到达党政的决策高层,引起足够的重视。人民政协应很好地认识和利用这一优势资源,把这种影响力发挥出来。除了传统的调研、提案外,还可以采用信息直通车的方式,引起相关领导重视关注,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建议的采纳。

由于政协组织广泛的社会代表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联系非常紧密,很容易引起社会共鸣。人民政协应尽最大可能把各党派、各民族和社会各界代表人物吸收进来,充分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了解其他渠道难以掌握的社情民意,把各界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充分反映上来,增强民主监督的民意支持。当前网络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强大,人民政协要充分认识和利用网络信息量大、参与者众的优势,依靠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使民主监督产生更大的社会影

要依照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规则和程序,真正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形成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决策机制,保证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专题部署。《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文件之一,由省委办公厅转发施行。《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大力预防和整治庸、懒、散、浮、拖等为官不为问题,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依法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从而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各级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的现象得到遏制。但是,为官不易的消极心理和为官不为的不良现象却在一些地区潜滋暗长。少数干部精神懈怠不想为,奉行少做事、不争先,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出现表面作风好转,但实际效率下降的不正常现象,群众感到个别机关门好进、脸好看,但事不办。少数干部缺乏担当不敢为,把不做事当做不出事的对策,工作因循精神怠惰,不想创新不求突破。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怕丢票、怕信访举报,奉行多栽花、少种刺,抓工作不敢严管实管、动真碰硬,遇到问题宁可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少数干部能力不足不善为,面对强调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新常态,以及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转变方式等新任务,思想认识跟不上,统筹发展要素、驾驭复杂局面的经验和能力不足,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

贪、占、奢,是腐败;庸、懒、怠,也是腐败。作为一种隐性疾患为官不为看似精神状态、工作作风问题,但如果不及时关注、研究和解决,会严重阻碍改革进程,破坏党群关系,势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极大的内伤。这一问题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刘云山、王岐山、赵乐际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很多重要场合均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李克强总理强调,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刘云山同志强调,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引导各级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积极有为。6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对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我省为官不为问题虽然并不突出,但在个别地方、少数干部身上仍有苗头性的反映。干部队伍作风的整体状态,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展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对此,省委十分重视。罗志军书记强调,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形成严管作风新常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坚决防止和克服为官不为的倾向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因此,《办法》的制定出台,有着很强的客观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强调,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形成严管作风新常态。《办法》紧扣这一主题,突出三个方面要点:一是监督范围全覆盖。不仅适用于全省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而且还适用于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二是执行标准严要求。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贯到底,做到界定情形从严、规范查核从严、问责处理从严。三是标本兼治防在先。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及早发现、提早介入、尽早处置,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和落实惩戒监督相结合,构建起立体式防控体系。

一是建立负面清单,明确二十种情形。对于什么是为官不为,我们通过综合调研,将其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依法、积极、全面履行职责,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贻误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委和政府形象的行为。在具体表现的列举上,既力求周延,又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在追责内容上各自有所侧重。针对领导干部规定的10种问责情形,突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研究推进全面工作、保持改革创新精神、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的要求;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含领导干部)规定的10种问责情形,突出执行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办事、效率效能、精神状态、纪律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拓宽发现渠道,坚持三个必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主动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优势,明确把为官不为列入各级政府12345”服务平台、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受理范围,综合运用检查督查、考核考察、巡视巡查、作风评议、专项调查、随机暗访以及定向测评等多种举措,及时发现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健全问题查核机制,除规定一般性的启动程序外,还明确在三种情形下必须启动查核:一是在干部考察考核的定向测评中,反映为官不为问题严重有较多反映;二是为官不为问题信访举报集中;三是一报告两评议中对防治为官不为满意基本满意得票率低。

三是从严责任追究,明确五个一律。对查实的为官不为问题,坚持从严问责,重拳整治,及时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明确责任追究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责任追究决定一律存入干部档案,当年度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重用,期满后拟提拔重用的一律事先上报审批。同时,为防止出现处理上以轻代重,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问题,强调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但不得避重就轻或相互替代。将防治为官不为列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范围,对为官不为问题突出的地方或单位,责成党委(党组)开展专项整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实施六项举措。在从严查处和问责为官不为的同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有为者。鼓励探索创新,宽容探索创新中的失误,促使干部敢担当有作为;鲜明有为有位导向,对担当作为的干部,重点培养,及时选拔,大胆任用;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加大对担当作为干部的褒奖力度;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优秀干部;强化组织担当,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因诬告、错告受到伤害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及时帮助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宏伟目标,离不开崇尚实干、敢于任事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下力气整治慵懒散,下决心提振精气神,促使干部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焕发干事创业激情、掀起创新作为热潮。

一是把抓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习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办法》能不能实现预期成效,关键看落实得怎么样。要坚持问责绝不手软,切实按照三个必查五个一律的要求,对为官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既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所在地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问责严肃性,发挥问责效力。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的内驱力。为官不为之所以会产生,根子在理想信念的缺失。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以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锻造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引领奋发有为的行动自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要围绕省委提出的六查六看六整治,认真查找和解决干部担当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还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转型、群众工作等专题教育,切实解决领导干部本领恐慌问题。

三是突出重实干、看实绩的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考评体系,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要求,设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异化考核,特别是强化约束性指标、可量化指标权重,促进干部能实际担当,有务实作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评先选优、监督问责的基本依据,切实防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四是扎实推进两个清单建设。权力不能藏着掖着,更不能暗箱操作。有什么权力、职责,就应该广而告之,主动亮权晒责。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职权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切实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落实清单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干部思想作风状况的动态研判,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为大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37a3c3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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