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盐政办发〔2014〕46号
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盐津县2014年农村食品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等6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4年盐津县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6个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盐津县2014年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 盐津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3. 盐津县2014年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4. 盐津县2014年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5. 盐津县2014年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6. 盐津县2014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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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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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2014年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集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炒货食品、调味品、食用油等食品。
(二)重点单位。农村食品(杂)店、集贸市场食品摊点。 (三)重点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偏远村寨、农村学校周边场所。 (四)主要工作
1. 集中整治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2. 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行为。
3. 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机制。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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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5月30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11月30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排查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研究下步工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