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一: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高等学校发展需要的薪酬制度发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国家XX年7月1日推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陕西省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方案的精神总结我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内部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宏观上注重公平微观上体现激励关系合理秩序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起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突出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 二、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1.贯彻“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建立与落实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落实院(系)分配自主权实行学校宏观科学管理院(系)自主分配建立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新机制 2.岗位绩效工资要坚持导向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职工的责任心与事业心;有利于优
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稳定骨干队伍;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3.岗位绩效工资主要贯彻“优化结构按需设岗;淡化身份强化岗位;以岗定酬严格考核;优劳优酬责酬相符”的原则 4.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合理的要求逐步加大绩效奖励力度有利于稳定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骨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5.岗位绩效工资发放范围主要是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同时对劳保人员、校内离岗休养人员发放部分补助 6.统筹考虑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利益分配坚持向工作奉献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和在教学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7.岗位绩效工资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对各院(系)实行工作任务与院(系)基金总额包干制度以利于院(系)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权的发挥各教学院(系)应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自主制定本院(系)的实施细则并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构成 基本岗位工资指根据受聘人岗位及工作年限所发放的工资
基础绩效是指根据受聘人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及其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奖励绩效是指根据受聘人超额完成岗位职责和突出贡献所发放的绩效工资 四、本方案包括《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安工业大学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安工业大学奖励绩效管理办法》三个文件 五、本方案自年月日起执行学校原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其它与本方案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 附件一: 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的动态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师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的基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是学校在定编、定岗、定责和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受聘人岗位职责及其目标、任务实际履行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作出的贡献所发放的劳动报酬教师岗位绩效工资贯彻以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贯彻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遵循“优化结构按需设岗;淡化身份强化岗位;以岗定酬严格考核;优劳优酬责酬相符”的基本原则根据个人业绩和贡献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分配激励机制
2.向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以院(系)自主分配为主导 4.实施绩效工资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部分工作任务及相应责任的具体落实在此基础上再明确绩效工资相对应的基本任务与责任 教师岗位基本工资部分的考核及发放 一、基本任务及责任 全额领取基本工资的教师应完成和履行相应的基本任务与岗位职责 学科建设任务由各院(系、部、室、中心下同)自行制订 注:本方案中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以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制定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准课时总量中不包括北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时(上述课时酬金另行发放) 二、考核发放办法 1.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考核发放发放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2.教师完成的工作量首先用于完成基本工资部分对应的任务基本工资部分对应的工作量不再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3.经学校人事处批准的校内外借调、脱产学习或承担其他重要任务的教师每年在教学岗位不满六个月的可免去承担的基本工资部分对应的教学工作量任务
4.教师的病假、事假、哺乳假、旷工等情形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达到扣减基本工资标准的按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扣减 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基础绩效部分的聘任和考核 一、教师岗位分为十三级各级的基础绩效部分权重系数如下 二、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教师岗位的基础绩效部分的聘任与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教师所聘任的岗位原则上一一对应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高聘但最高为教师五级岗位 2.各教学院(系)的正处级、副处级行政负责人均按教师岗位进行聘任按照教师岗位核算基础绩效及奖励绩效考虑到行政负责人有管理职责在教师岗位的基础上可享受管理岗位的基础绩效年底考核时管理岗位与教师岗位同时考核 三、1、各级岗位基础绩效部分所对应的工作任务见附表此部分任务为基本工作任务各院(系)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制定要求 2、正高级职称教师承担的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高于450课时副高级职称教师承担的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高于500课时超出部分只计工作量不发放奖励绩效 四、考核发放办法 1.教师岗位聘期一般为三年年度考核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教师完成的教学和科技工作量除首先用于完成基本工资部分对应的任务后其次用于基础绩效部分对应的教学和科技工作量任务;前两项对应后仍有超额部分方可兑现奖励绩效 3.经学校人事处批准的校内外借调或承担其他重要任务的教师按照在岗月份承担基础绩效工资部分对应的教学和科研经费工作量任务其它任务需按正常标准完成 4.教师在三年聘期结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在新的一轮聘任时低聘一级;连续两个聘期未完成基础绩效部分任务的在新的一轮聘任时聘任到低一级职务的最低档基本工资相应降低 篇二:西安工业大学绩效工资方案XX.11修订稿 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1月修订稿)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高等学校发展需要的薪酬制度发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国家XX年7月1日推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陕西省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方案的精神总结我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内部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公平与激励相结合关系合理秩序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起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突出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
二、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1.贯彻“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落实校、院(部、所、室、中心下同)两级管理体制落实学院分配自主权实行学校宏观科学管理学院自主分配建立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新机制 2.岗位绩效工资要坚持导向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职工的责任心与事业心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稳定骨干队伍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3.岗位绩效工资主要贯彻“优化结构按需设岗;淡化身份强化岗位;以岗定酬严格考核;优劳优酬责酬相符”的原则 4.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合理的要求逐步加大绩效奖励力度有利于稳定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骨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5.岗位绩效工资发放范围主要是在职在岗的学校教职工同时对劳保人员、校内离岗休养人员发放部分补助 6.统筹考虑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利益分配坚持向工作奉献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和在教学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7.岗位绩效工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对各学院实行工作任务与学院基金总额包干制度以利于学院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权的发挥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
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自主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并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