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22 20:10: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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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7.08.29

【实施日期】2007.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事局、教育局,自治区有关厅(局)人事(教育)处,有关中央驻疆单位人事(教育)处,各有关高等院校:

十六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涌现出一批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集体。

在这些先进集体中,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中小学校;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表率作用的职业院校;有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高校二级机构。

为了总结、推广这些先进集体的事迹和经验,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自治区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等33个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开拓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452075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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