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利润归属协议

发布时间:2016-07-13 16:36: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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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储备中心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雨花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的收储及出让等事宜,雨花台区的土地运作项目批复及规划等要件均立项至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储备中心名下。因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板桥A地块剩余一期、二期地块土地储备整理项目需要,现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第一条 委托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板桥A地块剩余一期、二期地块土地储备整理项目。根据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局2014524日批复《关于板桥A地块剩余一期地块纳入土地储备整理项目的备案通知书》谷发展项字[2014]26号和《关于板桥A地块剩余二期地块纳入土地储备整理项目的备案通知书》谷发展项字[2014]27号,项目地点位于雨花经济开发区内,具体为一期项目地点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石林大公园、西至龙飞路、北至凤舞路,占地面积约3公顷(约合45亩)。二期项目地点东至宁芜公路、南至石林大公园、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凤舞路,占地面积约4.7公顷(约合70亩)。项目总投资共计约3.4亿元,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第二条 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板桥A地块剩余一期、二期地块土地储备整理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地块的拆迁和土地平整等。甲方负责项目地块的收储及出让上市等事由。

第三条 销售及返还方式

甲方负责项目地块的收储及出让上市,土地出让所得价款扣除刚性计提后,全额返还至乙方。

第四条 土地出让计划

甲方负责项目地块的土地收储和出让安排,具体为2016年下半年出让47.19亩和2017年出让59.48亩。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友好协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本页为签章页,无正文】

方: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储备中心

代表人:

方:南京雨花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050475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b8.html

《土地开发利润归属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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