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02-05 03:25: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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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首届农民广场舞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注:此表请于2011年91日前报送到县妇联办公室。

附件2

太平镇首农民广场健身舞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太平镇党办、镇妇联、镇文化站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1928日上午900在郭庄子村休闲广场举行。

三、参加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社区)群众。

五、参赛人数:

每支参赛队伍最少20人,最多不超过50人。

六、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不限舞种,参赛队伍可从各种舞种中自行选定或加以改编,所编动作必须符合广场健身特点:自娱性与表演性为一体,热情欢快的表演内容,具有流行性、以健身为目的,以集体舞为主体的表演形式。

七、比赛时长:

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八、评分标准:

评委依据参赛队伍的整体精神面貌、动作的表现力和整齐度、队型的编排、音乐的选用及参赛服装的搭配等方面进行评判。

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精神面貌(1分):参赛人员能较好地展现健康明快、欢乐和谐的文化特点,具有时代感、能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充分展示体育健身风采。

2、艺术表现(2分):参赛人员对音乐的理解准确,编排动作符合音乐旋律;音乐清晰丰满,紧扣比赛内容,有良好的视听效果。动作到位、富有节奏感、表情乐观自然、有较强的表现力,动作整齐一致,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体育健身精神。

3、表现形式(2分):比赛过程中队形编排变化新颖、流畅协调,有特色、有层次、有艺术感染力。服装造型、道具符合参赛内容和风格,与大赛主题相一致,起到很好的视觉冲击力。

九、奖项设置:

比赛设优秀表演奖、表演奖分别予以奖励。

十、报名及时间安排:

1、各参赛队应于910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并盖章后交至镇党办,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pzdb@sina.com

2、各参赛队领队于920日上午9:00到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抽签决定出场次序。并将音乐光盘交到镇党办,或将参赛音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pzdb@sina.com,

文件应标明参赛队伍名称、曲目名称、曲目时长。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服装、交通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广场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求也日益提高。作为人们交往、休息、娱乐、观赏等活动阵地和载体,已经融入市民的整个生活体系,群众文化在广场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广场文化被不断地赋予新的内涵,成为人们喜欢与向往的公共活动场所及展示空间。广场舞蹈是由人民大众自发而形成的,其对开展城市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广场舞蹈为城市打造广场文化品牌提供了突破口,已成为一道展示市民文化生活的城市景观。有效 破口,已成为一道展示市民文化生活的城市景观。有效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既让现代文化得以迅速流行,也使传统文化绝处逢生,进而促进人们生活更加积极向上,更进一步推动了和谐海西的建设工作。广场文化活动的兴起,很大程度满足了现代人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满足了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的要求,使人们的文化审美意识提高;广场文化活动的兴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能够展示社会的精神文明,对社会文化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活跃和丰富我县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惠东建设,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体育局定于2011年“三八”节期间举办惠东县“舞动惠东”广场舞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惠东县委宣传部

惠东县妇女联合会

惠东县体育局

成立广场舞比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主 任:徐 毅(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卓秀丽(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正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郑爱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

沈 青(县妇联主席)

刘伟彬(县体育局局长)

黄 忠(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伟东(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建华(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廖湘香(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黄继传(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廖俊辉(县消防中队指导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由县妇联胡清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广场舞比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二、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县妇联、体育局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4、县供电局负责做好演出场地的电力保障工作。

5、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现场医疗应急工作。

6、县消防中队负责做好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录播工作。

三、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以各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直各系统、国资监管办以及驻惠单位为选送单位。各单位报送作品不少于1个,不超过3个。

(二)参赛项目:广场舞(民族舞、现代舞、健身舞、健美操、爵士舞等)。

(三)参赛要求: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在比赛期间如有遇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每支参赛代表队的选手人数不少于28人。

(3)每支参赛代表队报名时需报所表演节目的名称,时长限五分钟以内,超过五分钟的适当扣分。

(4)每支参赛代表队表演时需统一服装,服装费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参赛动作艺术性要求:

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3、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15日。

1、报名方式:各参赛队直接到县妇联办公室报名。

2、报名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舞蹈的种类自选、音乐自配碟)。

(二)比赛时间:2011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是否进行初赛视报名情况决定)。

(三)比赛地点:惠东县体育中心。

五、组织工作

(一)评委:邀请有关舞蹈专业人士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做到熟悉广场舞项目特点,理解广场舞竞赛规程和评分规则,并能公正评分。

(二)评分办法:(10分制)

1、动作编排 3分;

2、现场完成 2分;

3、技术舞感 2分;

4、表现力、交流与配合 2分;

5、音乐与服饰1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颁发相应的奖金、奖杯、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送好本次广场舞比赛参赛作品。要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参赛作品的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系统和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广场舞比赛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属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广场舞比赛活动开展情况,发布比赛预告、信息,采写活动花絮,加大对广场舞比赛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八、其它事项

(一)参赛选手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律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

联 系 人:钟丽娜

联系电话:8813826

传真电话:8822149

电子信箱:hdxfl@126.com

(三)报名参赛具体事项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四)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五)未尽事项将以公告形式在媒体发布。

附件:惠东县广场舞比赛报名表

  中共惠东县委宣传部 惠东县妇女联合会

  惠东县体育局

年十二月二十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a044e8102de2bd960588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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