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离校未就业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4-01-11 08:55: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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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学生离校未就业的原因及对策

[ ]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数愈演愈烈,从2003年的56.3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200万人,大学生作为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如果他们毕业后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不但会引发大学生严重的心理问题,还将会动摇社会的稳定性。因此,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们及时解决就业问题,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发展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那么该如何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们呢?本文将从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个人等各个角度进行分析,找出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尽早就业的最佳方案。

[关键词]离校 未就业 大学生 帮助

一、历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情况统计

据教育部统计,2001年到2011年高校大学生就业情况统计:

从上表可以看出,每年的毕业生在增加,未就业人数也在上涨,尤其在1999

年教育部出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后,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该年招生增长速度达到史无前例的47.4%。单从数字表面来看,似乎是每年毕业生的增加是造成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的直接原因,但具体的原因是否真是这样呢?

二、大学毕业生未就业原因分析

从客观因素讲,在供求失衡中来看,对持有大学学历劳动者需求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大学毕业生的增长速度被认为是大学生未能及时就业的根本原因。尤其是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政策,以快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进行扩招,被认为是”知识型劳动力”过剩的主要原因。[1]也有学者认为,大学生就业问题旷日持久,本质上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导致劳动力需求不足引起的。[2]

从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的主观因素出发,是什么原因引起大学生不能及时就业呢?造成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的主观因素有以下几类:

一类是复习考研者。为提高自身的就业条件,获得更好的工作职位,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工作而选择考研的毕业生迅速增多,这部分人约占“毕业漂族”的30%左右。他们中的不少人集聚在大中城市的大学附近租房住,以便及时获得考试信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研培训。这批人如能考上研究生,则在三年后进入就业市场;若考不上,当年就会加入失业行列。

二类是非有编制单位不去者。2004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参与的大学生就业意愿调查显示,有35.4%愿意去党政机关,18.9%选择去国有事业单位、17.8%选择去教学科研、13.6%选择国有企业、15%选择外资企业,而只有1.3%选择去私营企业。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公务员队伍管理逐步走上科学、民主、依法、规范的轨道。要走进公务员队伍必须要通过国考、省考或市考。200512月至200612月,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国家人事部及省市人事部门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此暂行规定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实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逢进必考,从而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2009327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彻》(教师[2009]2号)。该通知指出,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从学生的就业意愿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来看。全职考试为了挤进有编制的单位的毕业生不在少数。这类型的人约占未就业毕业生的10%

三类是好高骛远者。这类毕业生本身素质较高、能力较好,但对就业单位往往较为挑剔。他们挑地域、挑行业、挑公司规模、挑待遇,他们崇尚的理想是先择业再就业,所以在他们一次次比较衡量、好高骛远中,错失一次次就业机会。这类型的人约点漂族的20%

四类是就业确有困难的大学生。杨建超在《大学生就业弱势群体类型研究》中曾这样定义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自身在就业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或在竞争能力上不足的群体被定义为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这类毕业生虽然有就业的意愿但难以就业,他们约占“毕业漂族”的40%。其中不少人通过各种方式多次求职,但仍找不到工作,心理上会有较大的挫败感,是最易引发心理问题的群体。

三、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容易产生的心理问题及引发的社会问题

大学生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进入梦想中的大学殿堂,而走出校门时却面临着“失业”,难以解决自身的温饱问题,更谈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生抱负时,这群特殊群体很难不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未能及时就业容易引发他们抑郁、焦虑、自卑、失落、敏感等不良心理状态,轻者是情绪不佳,精神萎靡不振,重者厌世轻生。近年来,大学生由于毕业后不能及时找到工作而自杀的事件更是屡见报端。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地高校10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旨在寻找大学生自杀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如下:34.7%的被访者选择由于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而导致有自杀的动机。甚至有一些大学生,未能及时就业产生的焦躁心理无处宣泄而导致的一些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从而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不稳定的因素。

另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导致高考弃考现象严重。据统计,2009年高考报名人数约为1020万名,比2008年减少约40万,约84万应届高中毕业生没报名参加2009年的高考,这一方面是由于大学费用昂贵,另一方面是由于毕业生就业困难,新的“读书无用论”悄然泛起。

四、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尽早就业的对策

毕业生离校后,他们未就业的状态该去哪里寻求帮助,怎样才能更有效地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找准方向尽快实现就业呢?

1、国家积极研究政策方案,切实解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我国高度重视人才强国战略并积极寻找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出路,各级组织和部门也下发了一些关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如20022月国家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20116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20111110日,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这些文件都强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并从政策上“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如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些政策性就业项目措施选拔了优秀的应届大学生,重点解决了本文归类的第二类未就业群体,同时也解决了办理暂缓就业的第一类未就业群体中未能及时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2、积极依靠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帮助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

学校主要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毕业生离校后,由于他们身份的转变,从学生转变成了社会人,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则主要依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这些部门为户籍所在地的未就业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和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能不能全部登记到位?(我国实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制度,毕业生毕业后根本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即使回到户籍所在地,但毕业生未就业的情况,学生本人不去反映,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又如何知晓呢?)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高校毕业生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缺乏有机衔接,就业统计和服务管理难度较大。再者,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宣传力度簿弱,造成很多离校后未就业的大学生不知道该去此类部门寻求帮助。所以,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与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取得积极联系,作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的衔接工作,以及到地方院校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另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可以与当地的各社区、街道办、居委会取得联系,将政策宣传到居民区,即使毕业生异地求职,毕业生的家长也可以看到相关信息后,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毕业生。这样才能及时、有效地帮助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

3、学校应做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的坚强后盾

大学是毕业生们生活了三年或四年的地方,大学毕业生对学校的依赖感较强,“校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加之他们对就业政策和社会职能部门的不甚了解。所以,他们一但遇到困难,最先想到的是寻求学校的帮助。所以,当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寻求学校的帮助时,学校要尽最大的力量帮助他们而不是以“已离校”为由将他们拒之千里。学校里能最有效的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地方,一个是毕业生所就读的系(主要依靠的是辅导员老师),另一个是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但在很多高校的现实情况是:辅导员工作量大,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单独帮助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于是,他们习惯的做法是把问题往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推。但大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办公设备配备不足,没有独立的职业咨询室等问题使得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所以,高校要在帮助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中起到坚强后盾的作用,必须要想办法解决高校辅导员配备不足,就业指导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办公设备配备不足,没有独立的职业咨询室等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要严查、真查高校辅导员工作量情况、就业指导部门的真实办公情况。另外,可以在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内设置专员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积极向企业推荐他们,并为他们提供最新的就业政策指导、求职技能指导,以帮助他们在离校后尽快找到工作岗位。这样,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寻求学校帮助时才不会遭遇“扯皮”现象,学校也能及时排查发现未就业毕业生所产生的不良心理问题,并帮他们及时解决,从而真正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真正实现就业。

4、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也要积极想办法尽早就业

古语云:自助者,天助也。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也要从自身出发积极寻找尽快就业的办法。首先要及时调整就业心态,对于大学生自身来说,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直面压力和挑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的转型和转变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不能改变社会的情况下,要逐步调整自己的心态,适应社会的要求。改变过去那种“一步到位”的就业心理,放弃“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旧知识分子偏激心理,不把考研、考公务员当成“救命稻草”(毕竟能如愿的只是极少数),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健康观念,先争取工作岗位,为社会和家庭“减负”,再在工作中磨练自己,寻找机会进行突破。其次,要增强自身的就业能力,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通识能力(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自我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最后,要给自己制定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认真分析自身优劣势,从而准确进行职业定位,针对自己的优势进行推销,重点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从而提高求职命中率。

只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个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决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并不会成为一纸空谈。

参考文献:

[1]张谋贵.当前中国“知识型劳动力过剩”的体制原因,载孙长缨编《变革中的就业环境与中国大学生就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邹云龙.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主要矛盾,载孙长缨编《当代大学生就业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聂杜艳(1981.3—),女,辽宁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国家职业指导师,研究方向:大学生就业指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28e8bc83d049649b665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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