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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4 16:50: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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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基本关系知识点
集合是数学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它由元素组成,是一个无序、互不相同的集合。在集合中,元素的存在与否只与它是否属于该集合有关,不与其在集合中的位置有关。集合的基本关系包括包含、相等、交、并、差等,下面将逐一介绍。

一、包含关系

包含关系是集合关系中最基本的一种关系,即一个集合是否包含另一个集合。我们用符号表示包含关系,例如AB表示集A是集合B的子集。

一般地,如果一个元素集合A的每一个元素都属于另一个元素集合B,则称AB的一个子集,即AB;如果集合A不是集合B的子集,可以表示为AB

包含关系还有一些重要的性质:

1.自反性:一个集合总是包含它自身,即AA


2.传递性:如果CB的子集,BA的子集,则C也是A子集,即如果ABBC,那么就有AC

3.反对称性:如果ABBA,则A=B

二、相等关系

相等关系是指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称为相等关系。我们用符号“=”表示相等关系,例如A=B表示集合A与集合B相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两个集合里的元素相同,它们的顺序不同也不影响它们是相等的。

三、交集和并集

交集和并集是两个集合最常见的组合关系。假设AB是两个集合,它们的交集表示为A∩B,即由同时属于AB的所有元素构成一个新集合;而并集表示为AB,即由A中所有元素和B中所有元素所构成的一个新集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10a97095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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