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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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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GB/T-2001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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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1受限空间公司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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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安全隔绝1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3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5%。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1-2007的规定。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5监测1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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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得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6采样人员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第十一条中规定的防护措施。6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