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如何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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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如何享受待遇七海人力资源的家人们总会遇见那些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如何享受待遇问题而不知如何处理,今天七海家人就问您服务解答。
1)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名单、异地住址或异地工作地址、联系电话报社保局(医保科)备案,同时由参保人选择2间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异地住院病患者,须在入院后3天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其所在单位(或家属1周内携带患者的入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传真件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手续。
3)因出差或探亲期间突发急病住院的,在病情稳定后应转回本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4)参保人异地住院,应到登记备案的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并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IC卡、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
综上看了以后,七海的家人们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9d580027d3240c8547ef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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