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09-23 17:59: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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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产品或服务(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或服务报价单)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如涉及模具相关产品双方还需遵守模具合同内的相关条款:

1. 合作方式

1.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供应商;

1.2 产品检验按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及所封样品进行;

2. 技术文件、样品及检验标准交接

2.1 双方交接的技术文件和样品合法有效的要求

双方交给对方的技术文件和样品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技术文件和样品有变更时交接

新文件和样品并收回旧文件和样品,其它不符合本要求的文件(包括电子邮件、技术人员提供的图

纸等)仅作为技术交流之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按不符合本交接要求的文件生产的产品或产生

的其他费用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须由甲、乙双方确认合格样品并与产品承认书、检验规范、技术规格书等进行封样保存。

2.3 双方交接的技术文件清单见双方签字的附件,当乙方提供的产品有增加时,可追加双方代表签字确

认的附件双方留存。

3. 订单下达:

3.1 甲方的采购指令为甲方的《订货合同》(含模具委托加工合同等);

3.2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合同》两个工作日之内确认并签字、盖章回传,乙方如对交期有异议应第一

时间与甲方沟通并征得甲方同意,在订货合同上注明原由及交期签字盖章回传,如两个工作日之内

不能确认也无联络视为乙方默认接受合同生效;

3.3 《订货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应必须全面予以履行。

4. 交货保证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订货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交货;

4.2 当不能按时完成已确认的《订货合同》而货期交货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可自行组织

调货,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调货损失,并自己承担库存积压损失;

4.3 货物保管责任: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产品储存的合适环境条件保管,若因甲

方的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4 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所有权转移到甲方,在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5. 产品验收与质量保证

5.1 乙方送交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完全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若乙方在其有隐瞒、欺骗行为,甲方有权上诉,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5.2 甲、乙双方使用检验标准必须是双方确认的统一检验标准;

5.3 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产品后,按照国家、行业或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产品外观和性能检验, 并对

数量、型号及品牌予以确认。若发现短装或质量问题,甲方于2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

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工作日内将短装数量或合格品补发至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交货应提供采购量1%(非标件及易损耗品)作为备品以便更替个别不良品;

5.4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品牌、型号、材料及工艺等要求(双方签署的报价单要对每个

产品进行品牌、规格、材料以及工艺要求等参数进行说明),若乙方擅自变更上述要求给甲方造成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应确保批量产品质量与样品质量保持一致性,如双方封样后发生的质量纠纷,应以样品的质量

要求为准;

5.6 当乙方在开发、设计或制造工艺(包括关键原材料)等过程出现更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确

认,以书面签字确认为依据.

5.7 甲方IQC是完全按照GB/T2828-201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并且判退(aql0.65

5.7.1若判退物料为甲方生产紧急需要使用时,甲方会走让步接收流程,而此物料的返工工时将由乙

方承担;(人工成本按30/小时2计算)

5.7.2 IQC处若连续3批判退乙方同种物料,且乙方没有明显的改善措施给出时,甲方有权提出双

方合作终止,且不受法律约束;

5.8 乙方产品的质量责任不因甲方的验收而免除。以下为在线生产时物料问题的处理方法:

a.若生产不紧急时,在线及在库之前IQC判定OK的物料联系供应商退货处理

b.若生产紧急时,在线或在库物料由生产或品质筛选,供应商应付筛选而产生的工时费用,

筛选后的不良品退供应商处理。(人工成本按30/小时计算)

6. 价格与结算支付

6.1 产品结算价格以甲方《订货合同》为准(订货合同中的价格来自于双方确认的报价单), 如产品材

料行情浮动超过 10% 时,双方本着友好、信任的态度协商解决;

6.2 甲方检验合格验收入库后,承诺货款按【□货到/▇月结】 天结算,结算时乙方须按约定提供

相应的购货发票交给甲方,结算支付时间偏差不超过5个工作日,货款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

A.□ 承兑汇票 B.□ 电汇

C.□ 支票 C.□ 其它 (注明: )。

7. 产品包装要求

7.1 乙方交货的包装箱或包装袋外侧必须有标识,其内容须包括订单编号/物料编码/物品名称/规格型

/数量/生产日期等项目;

7.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包装,以保证产品在规定使用和储存期内达到防静

电、防湿、防震、抗压、防霉、抗野蛮装卸等相关保质要求并有相关标志;

7.3 针对非标准部件送货时,乙方应随每批次产品附出厂检验报告;

7.4 如果乙方的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若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

在甲方该批产品订货合同要求的交货期内将损坏或遗失的产品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

担。如乙方未在甲方该批货订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损坏或遗失的产品补齐,乙方应承担由此

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7.5 若甲方有提供加工原材料,乙方因质量或其他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报废,乙方应承担相应报废材料

的经济损失。

8. 违约责任

8.1 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出现违约的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投诉或要求赔偿损失,责任方

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对这些投诉和赔偿损失做出明确的回复;

8.2 乙方不签署《订货合同》或采购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订货合同》或采购合同,寻找更稳

定的供货渠道;

8.3 乙方不能按采购《订货合同》或采购合同的交货期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

8.3.1取消未交货的产品或服务的《订货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8.3.2要求乙方采用快递方式交付产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3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

8.3.4暂停已交货部分的付款;

8.5 于涉及到模具的产品,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况:

1. 乙方制作的产品连续三次无法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且无法提出质量改进方法以保证以后产品质量的情况;

2. 乙方连续三次无法正常供货且无正当理由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协商的情况;

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单方面提高产品的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

甲方有权将模具从乙方处转出,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转移验收,如模具不能通过验收,修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保证重新开始正常生产。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甲方。

8.6 针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供需双方愿意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

的,通过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力求达成妥善地解决和双赢的结果,建立并巩固双方互相信任的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

9. 更改交货日期和取消《订货合同》

9.1 距发货日期小于供货周期的一半时,甲方不能取消订货和更改交货日期;

9.2 乙方若在采购《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内未向甲方提供产品,或产品后经检验不合格而又不

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补齐,即视为乙方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两天不支付违约金,之后需支

付甲方该批货物价值2%的日违约金,直至甲方收到货物为止。逾期时间计算方法为:“合格货物到

货日”-“定单约定到货日”,该违约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9.3 若乙方超过规定交货日期15日未交货,甲方有权取消该批产品的《订货合同》。若两次交货日期超

过规定15天未交货的情况,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在此情况下,甲方因为取消《订货合同》而给

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免责,而乙方交货延误的罚金不得免除。

10. 培训及服务

10.1 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产品方面的支持与培训,并派其技术人员跟甲方的工程师就产品的技术支

持、操作维护、使用、设备维修等内容进行技术交流,且依实际需求排定培训课程进行培训;如

有重大系统配合问题,双方视具体情况作进一步沟通。当甲方实际应用产品时出现无法解决的问

题时,乙方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配合甲方工程师解决产品的应用问题;

10.2 乙方派往甲方的技术/工程人员应对协议产品的安装、测试、使用维护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并熟

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培训讲师培训甲方相关人员之差旅费及相关人力成本

由乙方承担;

10.3 如甲方要求就协议产品的规格(/硬件)进行修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进行协助,以确保修改的完成;

10.4 对于甲方为了实现协议产品与甲方系统产品的兼容性及更好的可融合性而进行的技术开发,在不

涉及知识产权的前提下,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协议产品的技术细节并做充分的技术支持。

11. 专利、知识产权与保密

11.1 任何一方不能侵犯对方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实用新型、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

识产权。由此发生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侵权方负责;

11.2 乙方保证本协议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如果最终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其它国

家和地区因正常使用本协议产品而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最终用户和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出现的问题,并由乙方自行决定、自负费

用采取下列处理办法:

11.2.1 为最终用户获得继续使用该产品的权利;

11.2.2 替换或更改产品使其不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11.3 甲方将不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方应赔偿甲方和最终用户由此造成的损

失,任何由乙方偿付的赔偿,应不包括间接性损害。

11.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

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

11.5 甲方定制的模具以及有关该产品的设计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有关设计、样品实

物转让或透露给第三方;

11.6 如果甲方掌握确切的证据,确认乙方违反上述保密条例,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相应货款,要求

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12. 不可抗力

12.1 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避免的某种事件,如战争、水

灾、火灾、台风、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 10

天内把有当地公证部门开具的证明寄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或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

行可能实行的协议义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应限于受影响的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不受影响的

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应继续。

13. 协议的中止与终止

13.1 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协议:

a) 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

b)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13.2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

13.3 协议中止时有尚未完成保修期的产品,甲方将收取或暂扣乙方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

个月内退还。

13.4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协议一方可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此外,本协议可经协议双方书面同

意终止。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3.5.1 如果一方对协议任何条款有实质性违反,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30日内未予改正,违

反协议方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3.5.2 如果针对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 30 日内未被解除,或者一

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

13.5.3 如果按十二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

14. 争议的解决

14.1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包括香港、台湾、

澳门)实体法律管辖。如果本协议中有无法执行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原条款的真实意图及经济后

果另立新的款项。

14.2 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

有约束力。

15.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

生,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壹个月前向另一方正式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

否则一年有效期届满后,本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81b508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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