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列分析(衡阳选举案)

发布时间:2014-11-22 10:11:3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依法治国的案例分析:省委严查衡阳人大贿选案彰显法治的决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10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其中特别强调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大会认为: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同时指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和有效实现形式。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善于通过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实现党对国家政权组织和社会的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优化人大代表结构,加强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依法依纪加以严惩,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依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进一步坚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心和信心。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直接关系到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有选举法和党的纪律规定,中央及中央有关部门也多次强调,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选举风清气正。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人大代表是按照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特点。人大代表,这一神圣称号不容亵渎,更不能用金钱来换取。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惩处任何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湖南省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案件,这起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公然挑战,影响极其恶劣。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十分恶劣,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此案的危害性在于:其一,破坏了选举的公平与公正性,是对民主原则的损害。因为民主原则要求选举的公平性,要求选出的代表必须得到多数选民支持,而贿赂行为导致本来无法获得多数票的人当选。其二,使代表当选丧失合法性与正当性。人大代表是以选民的自由意志为基础选举产生的,代表的公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而公正的选举是权力授予的基础,只有公正选举产生的代表才具有合法性与权威性,才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以贿赂手段获取代表资格,妨害了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使他们违背自由意志投票选举,实际上导致选出的代表并不具备民意基础,无法成为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使代表的当选丧失了合法性和正当性。其三,粗暴践踏了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破坏。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这种恶劣行为也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法严肃追究。

衡阳破坏选举案虽然是极端个案,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风清气正。另一方面,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在增强制度自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解决代表名额向企业界倾斜、片面追求代表结构等问题,按照人民意愿,让能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当选为人大代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和尊严的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级人大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全社会都要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衡阳破坏选举案给我们以深刻的警示:只有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才能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只有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人大代表,才能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我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一旦出台,就应具有刚性约束力。对于以身试法者,不论其身份多特殊、不论其数量多大,都要严格追究,以儆效尤,让抱“法不责众”幻想者彻底抛弃侥幸心理,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我们:无功便是过,不作为就是失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其能力和责任心直接关系事业的兴衰成败,必须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要借这次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的东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问题,让那些发现问题就捂、遇到困难就躲、碰见麻烦就绕的“太平官”不仅没有市场,而且混不下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474b947453610661ed9f4c5.html

《案列分析(衡阳选举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