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14
【实施日期】2012.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
根据教育部4月13日全国教师专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我省2012年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今年特岗教师招聘的条件、管理体制等方面与往年政策一样,保持不变。国家计划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扩大到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具体申报程序是:
1、各拟申报“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部门,首先摸清当地教师队伍现状(现有专任教师数、编制数、分年度自然流失人数等),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出具正式岗位需求报告。各地在设置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加强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2、省辖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岗位需求情况,商请市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确定各设岗县招聘计划,与招聘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于5月28日前将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1、《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样表见附件),要求加盖公章。
2、各地实施“特岗计划”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先进典型事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3、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报需求计划的正式报告。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吕康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件:24295376@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
设岗县 名称 | 学段 | 现有教师人数 | 核定教师编制数 | 自然减员数 | 自然减员数 | 自然减员数 | 自然减员数 | 自然减员数 | 拟招聘特岗教师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分 学 科 岗 位 数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思政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外语 | 信息 技术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43caf8b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ba.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