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事纷繁:中国历史上的食盐生产与销售
发布时间:2019-02-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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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事纷繁:中国历史上的食盐生产与销售
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1月1日起,我国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在中国的地理分布上,东部出海盐、中部出井盐、西部出湖盐,因盐而兴的城镇贯穿东西南北。江苏盐城、四川自贡、山西运城分别是海盐、井盐、湖盐的代表。
有人说,中国持续了2600多年的食盐专营制度终被废止。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首先,这是我国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次,虽然食盐专营制度确实可以追溯到2600多年前的齐国管仲,但不能说它持续了2600多年,因为历朝历代政策不一,有施行专营的时期,也有允许民间开采经销的时期……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的“盐”事纷繁复杂。 齐桓公称霸与食盐官运有关?
商周两代实行等级分封制,纳“贡”代税。所谓“青州厥贡盐”,就是以“盐”作为贡品,向上级交纳,以代赋税。当时,食盐的产运销由百姓们自己经营,官府仅在产地设官,督促民众按时采煮。
名列春秋时期“福布斯富豪排行榜”前三名的猗顿,原本只是一个贫下中农,后来在陶朱公的启发下,把家搬到河东盐池附近,专心搞起盐业和畜牧生意,仅十年就成为富可敌国的“企业家”。
盐业经营的巨大商机和利润,被齐国国相管仲看在眼里,于是,他亲自担任“商务部长”,一心为国家搞创收,将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收归国有,推行食盐国营制度。齐国临海,拥有丰富的海盐资源。尽管在食盐生产方面,管仲部分放权给百姓,但官府仍然严格控制生产者的生产时间和食盐资源的管理。
至于食盐运输,无论是本地生产还是从境外“进口”的食盐,均归官府统一运输。除了为政府赚钱外,食盐官府专运还能达到一定的战略目的:对于那些不生产食盐的诸侯国,不听话就不给盐吃。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早利用经济制裁达到政治目的的案例之一了。
当时,东方诸国除齐国外,多采用“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任由食盐民产商销,官府只管收税。但西方的秦国,也有一个和管仲一样,认识到食盐产业具有“百倍之利”的人物——商鞅,在他推动下的变法中,山川河泽国有化是一项重要内容,食盐国营当然也不在话下。管仲富国,使齐国成为霸主,商鞅富国强兵,秦发展成为超级大国,并一举实现统一大业。秦灭六国建立秦朝后,继续推行食盐国营的政策。
西汉召开“盐铁会议”激辩盐政
为了避免秦朝严刑峻法覆国的命运,汉初推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开放盐禁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弛山泽之禁”,意味着食盐国营政策被取消,民间可以“自由”开采、运输和销售。盐官不再承担食盐的产、运、销,只负责征收盐税。
汉武帝时,长期的对外卫国战争致使国库日渐空虚。于是,武帝把目光投入到利润丰厚的盐铁业,重新开始施行盐铁国家专营,以图创收。对于私自煮盐的人,除了没收“作案工具”外,还要处以“釱左趾”,即给左脚戴上镣铐的惩罚。官府以低价强制收购盐民们生产的食盐,转手又高价出售,食盐价格猛涨,百姓买不起,只能“淡食”。食盐运输等劳役也要征发百姓,这些都直接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汉武帝死后,西汉实际领导人霍光对武帝以来的政策进行反思,但以御史大夫、盐铁国营的主要支持者和推行者桑弘羊为代表的一小撮顽固分子,坚持“按既定方针办”。始元六年二月,霍光以昭帝的名义下诏,召集各郡国专家60余人,到长安与桑弘羊等辩论。这就是著名的“盐铁会议”,学者桓宽将其编辑为《盐铁论》一书。此后,尽管对武帝的很多政策进行了拨乱反正,但因为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和军需供应,盐铁国营并没有被废止。
王莽时期,食盐国营出现松动:富商大贾贿赂地方官府,
开始公开或半公开的“盗煮”。王莽新朝地皇三年,再次废止了“食盐国营”,直到曹操重新施行“国营”,食盐私营持续了180多年。当然,这种私营,也多为地方土豪、强人所掌握。 三国魏晋时期,各个政权吸取了春秋战国东方诸国“不煮盐无以富国家”的教训,纷纷推行军事强制性的“国营”或“军营”政策。
唐人发明榷盐法:食盐国家专卖
隋到唐前期,和汉初一样,采取官少管、促生产的执政理念。隋文帝立国第三年就宣布废除了盐禁,凡是盐池、盐井,政府“与百姓共之”。唐初诸帝也基本继承了这一方针。 直到唐代中期,唐玄宗开始败家,导致财政赤字,君臣一起想方设法生财创收,于是食盐国营又被提上了日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