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

发布时间:2012-04-30 07:15: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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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技术专业

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及编者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接卫生部教材办公室关于申报“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及编者的通知(见附件)。学院鼓励教师参加相关教材的编写,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具备中级职称的教师可申报参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只能申报主编或副主编申报主编者须随申报表同时附上所申报主编教材的编写大纲,以供遴选时参考)

2. 申报时间:申报表经二级教学部门总后,将于2008516日前,交到教材科,(须同时提供电子版),由学院统一申报。

3资助金额

学院对参与教材编写的教师给予相应资助,资助金额为:主编5000元,副主编3000元,编者1500元。

  联系人:

教材科:郭彤 陈金明

电话:39352089 E-mailgyguotong126com            

广东药学院教务处

             200858

关于申报“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技术专业

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及编者的通知

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中等卫生职业学校:

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的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等发生了变化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提高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的教育水平和办学质量,不断满足教学需要,卫生部教材办公室在对全国高职高专药品类部分专业的教育开展广泛调研和多次组织专家座谈的基础上,于20074月开始组织部分高职高专院校牵头、其他学校参与起草编制了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包括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等5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其中包括各个专业的课程设置)(以3年制教育为主体,兼顾5年制教育)和教学大纲,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上述5个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设置课程的教材建设工作,目前全部教材已顺利进入编写阶段。经过进一步调研和论证,决定增加启动中药制药技术专业的相关工作,目前中药制药技术专业的教学计划已在征求多个院校意见的基础上由牵头单位起草完成,并针对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启动相应教材的编写工作。现向全国各有关院校发出本通知,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各门教材的主编及编者进行遴选,请已开办中药制药技术专业(或中药制药专业)的各院校收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主编、编者,并由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我办申报。有关申报说明如下:

一、编写教材的指导思想

1. 教材内容应充分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特点和培养目标,满足“岗位需要” 、“教学需要”和“社会需要”。处理好教材与学科间的关系,避免教材过多强调专业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而忽视学生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坚持理论知识必需、够用,知识与运用并重。强化知识的实践运用和专业能力训练,避免重知识而轻运用的不足。同时,要切实符合目前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层次,顾及教学需要和学生的接受能力,把握好内容的深浅度,避免理论知识偏多、偏深、偏难。

2. 处理好与相关课程教材内容的衔接与交叉,避免不必要的交叉重复。

3. 为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加教材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4. 根据当前我国教育的实际,各专业的教材应坚持以3年制教学为主体,兼顾5年制的教学需要。

二、主编、编者申报条件

教材的质量取决于主编及编者的学术水平、教学经验、写作能力、写作态度及对编写目标、要求的理解。为使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卫生部“十一”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顺利开展,编写出版适合我国高职高专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显著特色的高质量教材,特制定以下申报主编和编者的条件:

1.热衷于高职高专教育事业,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特别是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的改革,所在学校已开设本专业,且熟悉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技术专业(或中药制药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特点。

2.主编(含副主编)应在本学科或本课程教学中享有一定的威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作风正派,能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同志,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健康状况良好,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8年以上担任本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经历(实践经历)],主编或副主编过教材或参考书。

3.对实践操作技能强或与职业岗位关系密切的专业课教材,主编申报者需具备一定的实践经历,或由主编申报者推荐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主审或第二主编、副主编,并提供被推荐者的相关申报材料。

4.编者以在教学、生产、科研等一线的中青年教师为主,具有本科及以上或同等学历,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5年以上担任本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经历(实践经历)]和参加教材或参考书编写经历,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者。

5.为保证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的编写质量和适应性,教材编写队伍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需从更多的院校中吸收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编写。参编同一门教材每校不超过1人,主编单位可增加1人(主编单位老师不再担任副主编);同一编者不能同时参加2门或2门以上教材的编写,编者可根据情况申报最适合编写的教材12门,以供遴选时参考。已参加编写上述五个药品类专业教材之一者,原则上本次不再申报。

6.凡被遴选为主编,主编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编写大纲,并参照教学计划起草教学大纲,积极支持我办做好相关工作。

7.凡参加推荐和编写的单位应能在时间、经费、人员和教材选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8.凡承担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任务者,不得将其教材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交由其他出版单位出版。

三、实训教材、综合技能训练教材

有关各专业的实训教材,可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申报,经我办研究后决定增补。鼓励编写有水平、有价值、有特色的实训教材。申报下列申报目录中综合技能训练教材,须具备相关职业岗位较长的实践经历,鼓励同时参与申报相应理论课教材。

四、申报办法及截止时间

收到此函后,请申报者及时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申报主编者须随申报表同时附上所申报主编教材的编写大纲,以供遴选时参考),申报表需请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0852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卫生部教材办公室联系人收。

五、联系办法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33号(100078 卫生部教材办公室

曹锦花 电话:010-******** E-mailcaojinhua2005@yahoo.com.cn

电话:010-********

卫生部教材办公室

2008426

附件1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申报目录

附件2: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及编者申报表

附件1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

申报教材目录

说明:以下目录中,注明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者,已正在编写中,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请申报时注意。

1.医药数理统计基础(60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2.基础化学(含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80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3.有机化学(60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4.医学基础(36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5.中医基本理论50学时)

6.微生物学与免疫学(36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7.药事管理与法规(36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8.中药学100学时)

9.方剂与中成药36学时)

10.安全生产知识(36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11.化工制图(44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12.中药鉴定技术72学时)

13.中药药理学36学时)

14.中药化学实用技术72学时)

15.中药炮制技术60学时)

16.药物制剂辅料与包装材料(36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17.中药制药设备60学时)

18.中药制剂技术108学时)

19.中药制剂检测技术68学时)

20.药品生产质量管理32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21.药品市场营销学36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22.实用写作(18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23.文献检索(18学时)(与其他药品类专业共用)

24.中药储存与养护20学时)

25.中药鉴定技术技能训练

26.中药前处理综合技能训练

27.中药制剂生产技能综合训练

28.中药制剂检测技能训练

附件2: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及编者申报表

全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

主编及编者申报表

1. 教材名称:________ 教材顺序号:___

说明:申报主编者,请同时附上所申报教材的编写大纲

2. 基本情况

3. 简历

科研、生产经历:

4. 主编、参编情况

5. 单位意见

1)意 见:同意 不同意

2)推荐为:主编 副主编 编者

签名: (单位盖章)

注:此表复印有效。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171c217f18583d049645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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