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证注销事宜

发布时间:2023-03-08 00:22: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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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条件
1.被许可人主动申请办理注销:1)提交材料
a.《上岗证注销申请表》(1份);b.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c.本人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d.本人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e.执业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f.不能提供原执业单位离职证明的,则注销人须提交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的离职公开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签署《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注销申请告知承诺书。
2)受理(1个工作日)。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检查申请材料,符合的当场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不符合的说明理由并向申请人开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核(3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做出结论,报站领导审批。4)审批(5个工作日)。经站领导审批,同意注销的,销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注销”印章,连同注销审批表格归档保存。不同意注销的,退回材料,由窗口通知申请人。
5)办结公示(1个工作日)。在上岗证申办系统公示注销情况,并在药学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系统中标注。

2.被许可人未主动申请办理但其证件已失效的:
1)对照上岗证系统,每月30日清理汇总到期上岗证信息。2)由承办人填写《上岗证注销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同意注销的,在上岗证申办系统公示注销情况,并在药学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系统中标注。

3.被许可人存在应当予以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未主动申请办理证件注销,但许可证件未失效的:
1)从市局相关部门收集企业信息,每半年对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情况进行汇总,对照查找并清理相关人员的上岗信息。2)由承办人填写《上岗证注销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同意注销的,在上岗证申办系统公示注销情况,并在药学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系统中标注。

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da.gov.cn许可程序
进行网上申报,或到深圳市药品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办证申请→审查→做出是否同意核发的
决定→同意的,核发《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不同意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法定时限许可范围受理单位收费标准许可期限年审或年检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深圳市药品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被许可人主动申请办理上岗证注销;2被许可人存在应当予以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未主动申请办理证件注销,但许可证件已失效的:(1)上岗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2)上岗证被撤销、撤回(含收回、许可条件
缴销或者宣布无效);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被许可人存在应当予以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未主动申请办理证件注销,但许可证件未失效的:(1)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10ddf0816fc700abb68fc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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