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9 02:41:00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南路道路工程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南路道路工程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更改为“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更改为“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3.4.1条:
>>>>>一、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按相关规定,登录万州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企业信息系统(n/wzhy)。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重庆三峡银行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需到银行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分开缴纳到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标时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基本账户未在重庆三峡银行,先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企业所开的重庆三峡银行网银账户,再缴纳到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标时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外,还应持从基本账户转入企业所开的网银账户的转账凭证,其金额与保证金缴费金额一致。以北京时间2018年7月
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23日17时00分前到账为准,开标时投标人持缴费依据备查。(由于
3.4.1
保金
是计算机自动识别,所以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缴纳只能采取以上规定方式缴纳。
注: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提交时间相应顺延。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1万元。
3、低价适当担保金的金额: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标准为最高限价的75%,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5%时,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75%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适当担保金。
4、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注:请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与招标文件备案保持一致)二、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退还
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南路道路工程
>>>>>按照相关规(约)定执行。
修改为:
>>>>>一、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交纳:
1、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缴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全额划付至以下任意一家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以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风险,如同城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账户的账号与企业基本账户的账号不符的,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到账时间超过缴入截止时间的,金额不符合规定数额的,未一次性全额缴纳的;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无效,一律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1万元;
4、低价适当担保金的金额: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标准为最高限价的75%,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5%时,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报价与
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最高限价75%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适当担保金。